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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袁國禮)女子趙某撿到同事的車鑰匙,不但不主動歸還,竟謊稱是車主僱人把車盜走。記者昨天從昌平檢察院獲悉,趙某因涉嫌盜竊罪被批准逮捕。
趙某在昌平東環路的一家單位上班。今年2月8日,她從單位出來辦事,走到樓層拐角處,看見一把車鑰匙和汽車遙控報警器。趙某按動汽車遙控報警器,按照聲音的方向尋找汽車。最後,在一家書苑門前找到了這輛現代悅動汽車。
趙某自己不會開車,就在附近找到一名司機,謊稱自己有車但不會開,讓他將車開到地鐵站,並給了這名司機50元錢。事後,趙某回到辦公室。此時,其同事楊某說自己的車鑰匙丟了,車也不見了,已經報警。趙某非常害怕,第二天清早趕到地鐵站,將車牌卸掉,並將車裏的兩部手機以及行駛本等物品扔掉。
此後,趙某又給自己的朋友何某打電話,謊稱自己的舅舅因欠她錢,所以給她一輛車抵債,自己不會開車,先讓他開,過幾天手續就能辦下來,何某隨後將車開走。
不久,昌平警方經過調查,將趙某抓獲。經鑑定,趙某所偷汽車的價值7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