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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晚23時50分,上海長寧警方在虹許路靠近老外街進行酒後駕車例行檢查時,查獲一名酒後駕車男子,經覈查,該男子爲知名演員王志文。26日下午,上海長寧警方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涉嫌酒後駕車的王志文作出了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罰款1000元的處罰決定,記12分,並告知相應的法律權利,王志文當場在處罰決定書上簽字。
王志文曾多次醉酒被拍
據悉,王志文的血液鑑定報告書顯示,血液中乙醇的含量爲每毫升0.28毫克,被認定爲酒後駕車。涉嫌酒駕事件發生後,曾有媒體試圖聯繫王志文的哥哥王志芳以及王志文的經紀人李先生。王志芳聽到記者提及王志文酒駕一事時,匆匆丟下一句“我不知道,我不知道這個事”便掛斷了電話。而李先生則表示,他人在北京忙於其他事情,最近和王志文沒有聯繫,“我還不知道這個事情……”
事實上,王志文被拍到醉酒已經不是第一次,他的嗜酒也在圈內聞名,曾有一次疑似喝多滿臉通紅地駕車,面對媒體的鏡頭而豎中指,被網友抨擊“太囂張”。
網友冀名人自重
王志文涉嫌酒後駕車的消息一經微博發佈,便引發了衆多網友的關注和熱議。一些網友對此事感到惋惜。“SILTP李寧”留言稱:“實在不應該啊,接受處罰吧。”“溫故知新_yuzl”感嘆道:“很喜歡的演員,爲什麼幹這種糊塗事?”而更多的網友則表示,名人更應自重,“珍惜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藝人更應注重自己的公衆形象。”“名人不是聖人,不過還是不可以原諒”。(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