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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下午,廣東省委在廣州舉行“八個行動計劃”新聞發佈會。在新聞發佈會上,廣東省紀委常委劉連生,省委組織部研究室主任張廣寧就《廣東省從嚴治黨五年行動計劃》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據介紹,《廣東省從嚴治黨五年計劃》在吸納現有做法和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許多創新舉措,比如提出對曾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官員、“裸官”等實行職位限入和提拔限制。
對備受關注的番禺“房叔”事件,劉連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在《廣東省從嚴治黨五年計劃》中規定,如果發現官員不如實申報財產,將一律先停職再調查。
記者:番禺“房叔”案件曝光後,我們注意到其中有個細節,他之前是向組織申報了家庭財產,但申報情況和實際情況不符。我們想知道,《廣東省從嚴治黨五年計劃》中,對此是否作了一些具體規定?
劉連生:是有相應的條款。比如,推行考察對象廉政報告制度,考察對象在接受組織考察時,要如實填報個人家庭財產、投資經商、廉潔從政等情況,報告內容失實或經覈查存在影響任用問題的,取消任用資格。目前,正在珠海、韶關、廣州南沙等地進行官員家庭財產申報試點。
記者:如果官員不如實申報財產會有什麼後果呢? 《廣東省從嚴治黨五年計劃》裏有什麼具體規定?
劉連生:我們在監督檢查和辦案過程中也發現了一些官員不如實申報,不僅僅是財產,子女、配偶移居國外的也不如實申報。那麼他爲什麼不如實申報,這後面一定還有“潛臺詞”,但我們現在的規定是,只要發現有不如實申報問題的,一律先停職再調查。
據《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