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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上海10月26日專電(記者羅爭光)記者26日從上海市公安局獲悉,警方25日深夜設卡盤查時發現演員王志文涉嫌酒後駕車違法,現已通過血樣酒精鑑定認定其酒後駕駛。
長寧警方介紹,25日23時50分許,民警在上海長寧區延安西路虹許路路口設卡盤查時,查獲一涉嫌酒後駕車違法行爲的男子,經確認爲演員王志文。隨後,其血樣被送司法鑑定,警方暫扣其駕駛證並展開相關調查取證工作。
26日上午記者從上海市公安局獲悉,王志文血液中酒精含量經司法鑑定爲0.28mg/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