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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萬象10月27日電(記者榮忠霞)老撾外交部近日向各國駐老大使館通報了外籍人員在老經商、務工的新規定,規定外籍人員赴老投資額下限爲10億基普(約合12.5萬美元)。
根據新規定,來老撾投資或經商的外籍人員應有穩定的生產基礎,才能依法申請註冊登記、稅務登記、簽證及居留證。資本不足10億基普但不少於2.5億基普(約合3.1萬美元)的投資者可獲得兩年寬限期,但需與縣級政府簽訂兩年內資本增至10億基普的協議,無法達到要求的,將被停止經營並遣返回國。老撾還規定外籍勞務人員不得在老工作超過4年。
爲迎接第九屆亞歐峯會,老方已着手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針對外籍經商、務工人員的規範和清理整治行動。爲此,中國駐老撾大使館經商處提醒我在老中資機構、個體經商戶注意規避風險,合法經營,合法居留。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