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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米蘭市一家法院26日裁定,前總理貝盧斯科尼逃稅罪名成立,判處他4年監禁,5年內不得擔任公職,此外還必須向稅務部門繳納1000萬歐元罰金(約合1300萬美元)。依照意大利2006年頒佈的大赦法,法院隨後把貝盧斯科尼的4年刑期縮減至一年。
法官愛德華多·達沃薩在判決書中說,2000年至2003年間,貝盧斯科尼在買賣轉播權時逃稅,“數額非常巨大”,“欺詐方式令人驚訝”。
貝盧斯科尼是億萬富翁,名下擁有梅迪亞塞特廣播公司。檢察官說,這家企業利用離岸公司,從美國好萊塢購進電影和電視作品版權,從而虛增成本達到逃稅目的。
法庭判決書中寫道,貝盧斯科尼“天然具犯罪潛質”。
這名媒體大亨擔任總理期間多宗官司纏身,醜聞不斷,三次被法庭定罪,但從沒坐過一天牢。
案件審理長達6年,貝盧斯科尼的政治盟友稱訴訟是“陰謀”。
貝盧斯科尼所創自由人民黨現任領導人、前司法部長安傑利諾·阿爾法諾說,法庭判決再次證明,這是針對貝氏的“司法迫害”。
貝盧斯科尼的律師26日晚說,將對法院判決提起上訴。
此前,意大利法院於1997年和1998年以腐敗、造假、非法資助政黨罪名,判處貝盧斯科尼入獄服刑累計6年零5個月。不過,這些判決不是被更高一級法院推翻,就是因超過追溯時限而失效。
意大利媒體和法律界普遍認爲,這一次貝氏可能又要故技重施,得益於他當年打造的追訴時效法案,只要拖到明年,上訴法院只怕連碰這起案件的機會都沒有。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