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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信至上,公車改革方能成功(回首十年)
浙江杭州市委常委、紀委書記羅悅明
杭州的公車制度改革發軔於基層。2002年,杭州的西湖、餘杭、下沙等地部分鄉鎮街道因爲幹部外出任務多,有限的公車滿足不了需要,購置新車又需增加財政經費,因此開始嘗試取消公車,以補貼的方式發放給幹部,由他們自行安排公務出行。在最早“吃螃蟹”的西湖區三墩鎮,改革當年就節約財政經費50萬元,相當於上年度該鎮公共交通支出的70%。更重要的是,鎮紀委沒接到一封關於幹部公車私用方面的信訪件。
基層的這一做法,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關注。2003年,中紀委二次全會明確提出,“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和單位積極穩妥地推進公務接待、公務用車和公務員福利制度改革。”杭州隨即成立公車改革領導小組,着手推進全市的公車改革。2005年,杭州出臺對區縣(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性意見,當年全市就有6個區啓動了公車改革。
試點單位的成功,讓我們堅定了加快全市公車改革步伐的信念。2009年,杭州出臺了市級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明確了“單軌制、貨幣化、市場化”的改革理念和“整體推進、分步實施、三年完成”的總體部署。2009年5月1日,市級機關公車改革正式啓動,第一批21家單位的200輛公車被全部封存公開拍賣,副廳級以下幹部一律取消專車,領取不同檔次的車貼。在此過程中,市紀委監察局不僅扮演了“改革推動者”的角色,更行使了“執行監督者”的職責。通過紀律規定,確保所有公車都由產權交易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拍賣;嚴禁車改單位濫用公共交通專項經費;車改人員一律不準以任何名義向其它部門、下屬單位、企業或自己職權範圍的服務對象(企業或個人)無償使用或借用交通工具、司機和報銷私車開支等。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2個區、縣(市)、開發區和141家市級機關實施了車改,在副省級城市中率先基本實現了全面車改的目標。
十年不遺餘力地推進公車改革,成效突出。最明顯的就是公共財政支出的下降,以市級機關爲例,車改後比車改前開支下降約1/3。現在,能在單位開的會就不去區、縣(市)了,很多工作也改用傳真、電話、郵件等方式解決,會議費、差旅費等明顯下降,在更大層面上節省了公共財政開支。召開全市性大會,會場周邊的交通秩序得到很大的緩解;領導到基層調研,基本上都是一輛中巴車集中前往;領導幹部與老百姓一樣自己開車、坐公交車甚至騎自行車出行,也進一步密切了黨羣幹羣關係。更重要的是,從源頭上堵塞和根治了公車私用以及超編、超標購置配備公車等羣衆反映強烈的“公車腐敗”問題。
公車改革是一場涉及深層次的利益調整,也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改革能否成功,關鍵要看政策是否具備“公信力”。十年來,我們在推進公車改革過程中,始終堅持“公信至上”的理念,最大限度地防止了福利化、特權化的缺陷,這是改革能夠順利推進的關鍵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