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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年來,犯罪分子拐騙、拐賣兒童的案件時有發生。爲有效預防此類案件,本市警方提醒家長們從以下方面加以防範。
一、掌握兒童的動向。父母要掌握子女白天的行蹤,不要隨便帶孩子到荒涼和偏僻的地方玩耍,以防小孩因回味而擅自前往,造成迷失方向或被拐騙。要告訴孩子,外出一定要跟家人“請假”。
二、教點本領。父母應把家庭住址、自己工作單位的全稱及電話號碼告訴子女,並要求記住。要告訴孩子因迷了路或被拐騙、被綁架,應找警察或撥打110電話,教其學會一些“緊急避險”的方法。
三、常提醒兒童防備陌生人。父母要告訴孩子不要聽信陌生人的話,不要請陌生人帶路,不能搭乘陌生人的車出去,更不可食用陌生人給的飲料、糖果和其他小食品。
四、尋根溯源。聘僱家庭保姆,一定要弄清其身份,掌握第一手資料,以防引狼入室。
五、“約法三章”。父母與幼兒園、學校要講定通常來接孩子回家的人,並一起去跟教師熟悉熟悉,把接送人的電話、手機號碼告訴教師;無人接時,就在幼兒園、學校等,或請教師打電話給父母等接送人。
六、迎客有別。父母不要隨便把有“劣跡”的親戚朋友帶回家中做客。如這類人主動上門,一是縮短接待時間,二是儘量讓孩子“迴避”。對於單位或自家的客商,一般不帶回家中洽談生意或就餐,以防來日因生意場上“翻臉”而殃及子女。因爲在兒童心目中,來家做客的叔叔、阿姨都是好人。
七、巧施“僞裝”。欲留孩子一人在家,要有意識地在門口放幾雙大人的鞋,使歹徒難以看出只有孩子一人在家,並告訴孩子不要爲陌生人開門。
八、建份檔案。父母要用文字記述有關子女的體貌特徵(如身上某部位胎記、斑點等)一般每季或半年帶孩子拍次照,以備急用。
九、及時報案。一旦失蹤,父母應立即到當地公安機關(失蹤地或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報案。當發現孩子被拐騙後,更應主動向公安機關提供已知的情況,不可抱着僥倖心理與犯罪分子“私了”,或懼怕歹徒而不敢報案。
十、任何公民,當遇到迷路兒童時,都要發揚助人爲樂的精神,及時將其送到當地派出所或企業單位的保衛部門。如掌握線索,應積極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