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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長期持股此舉有利於讓部分資金留在股市但對市場影響有限
本報訊(記者張忠安、何穎思)股息紅利稅是A股市場多年來都頗受爭議的話題,不過在上週五大盤重挫1.68%後,市場再度放出消息稱,監管層正在研究調整個人投資者股息紅利稅徵收政策,遏制短炒,鼓勵長期持有。其中,指出不到一個月的不再減半徵收,而持股超過一年的,稅率將大幅下降。業內分析人士表示,此舉有利於讓部分資金留在股市,但對市場整體影響有限。
股息紅利稅有望調整
“如果這個政策能儘快出臺,可能減少短期爆炒現象。”一傢俬募基金人士昨日告訴本報記者。
根據新華網報道,爲優化資本市場投資者結構,鼓勵長期投資,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對個人投資者股息紅利,按持股期限實行差異化徵收所得稅政策。
據悉,有關部門此次調整將在整體稅負有所下降的前提下,按持股期限不同,分段實行差異化稅率:將分爲1個月以內和1個月~12個月、12個月以上三個時段。其中,持股期限在一個月以內的,將執行國家法定的稅率,不再實行減半徵收的政策。持股期限12個月以上的,稅率將大幅度降低。
“這個對市場實質影響較小,因爲A股大多數投資者並不在乎股息分紅,主要賺取的還是二級市場差價。”南方基金市場首席分析師楊德龍昨日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據瞭解,紅利所得稅屬於“個人所得稅”範疇。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條款,個人因持有中國的債券、股票、股權而從中國境內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需按20%的比例繳納個人所得稅。
而在2005年6月份,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對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減爲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現行稅法規定計徵個人所得稅。而對於所送紅股,則依然按10%稅率繳納個稅,以派發紅股的股票票面金額爲收入額計徵。
何時調整暫無時間表
昨日,稅務人士對記者表示,國稅總局也曾考慮對股息紅利所得稅進行調整,但到目前爲止,沒有收到總局有關調整的通知。
該人士指出,如果要調整股息紅利所得稅稅率,需要通過人大審議,那麼只需要國稅總局發文即可。而據記者瞭解,只調整計稅依據,也能起到差異化徵收的效果。
對個人股息紅利所得稅進行差異化徵收政策其實早在今年8月期間吹過風,其後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在9月6日舉行的新聞通氣會上表示,證監會正配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對股息紅利實行差異稅率事宜進行認真研究,方案出臺後將盡快推出。
今年8月底,人民網曾報道指國稅總局迴應網友提問時表示,當前對個人取得股息紅利徵收個稅有五大原因,比如保留對個人股票派息分紅徵稅政策,有利於平衡各項所得的稅負;取得股息紅利的個人,不乏一些高收入者,不宜對其制定免稅政策;對股息紅利徵收個人所得稅符合世界各國通行做法。
當時國稅總局表示,今後是否對股息紅利所得稅政策進行調整,將根據我國宏觀經濟形勢和個人所得稅制改革進程等情況,認真研究、通盤考慮,並按照法定程序進行。
對市場整體影響有限
多數業內人士表示,即使此次調整真正實施,無論是對稅收還是資本市場,實質影響都比較小。
稅務人士指出,個稅收入中佔五成以上的是工薪所得稅,其次是勞務報酬和財產轉讓所得稅,股息紅利所得稅佔個稅的比重只有百分之幾。
南方基金市場首席分析師楊德龍分析指出,多數上市公司一年有一到兩次分紅,甚至還有些不分紅。因此,即使該政策出臺,對A股市場實際影響較小。歷史數據也顯示,2005年6月13日財政部等部分發布調整個人紅利稅徵收通知,次日A股依然達到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