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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李賀
25日,省交警總隊高速公路支隊召開專題會議,全面部署和落實高速公路公安檢查站查控勤務工作。高速公路交警部門將從10月30日至11月1日,開展第一次爲期3天的集中統一行動。
據介紹,高速公路交警支隊各大隊將從即日起對處理的每起客車超員和危化品運輸車輛違法行爲向企業進行通報。同一企業車輛,第二次被處罰,要向企業屬地交警、運管、安監等管理部門通報情況,同時由高速公路交警支隊通報給吉林省運管、安監部門。如果第三次被處罰,將向吉林省政府應急辦等部門進行專報。
同時,交警部門將對本轄區源頭管理車輛每週進行一次覈查工作,如果發現企業營運車輛有2次以上(含2次)超員違法記錄,將會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4款規定,通知企業相關負責人員前來接受處理。如果對拒不接受處理,企業駐地及其它交警部門也沒有進行處理的,應按照企業存在重大安全管理隱患禁止所屬車輛駛入高速公路。
吉林高速公路交警部門將嚴厲打擊超員、超速行駛、大車低速佔用左側車道、無證、疲勞、酒後駕駛、涉牌涉證、“兩客一危”車輛未按規定年檢、駕駛車輛與準駕車型不符等嚴重違法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