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網訊 王豐旭即時播報浙江溫嶺城西街道藍孔雀幼兒園最近很火,並是因爲幼兒園有什麼特別之處,而是因爲這裏出了一個絕對“特別”的年輕女教師顏豔紅。因爲虐待幼兒園兒童,她已經被報請批准逮捕。
“虐童”成爲了最近一段時間網絡上的一個熱搜詞,在之前“虐貓”“虐狗”等令人髮指的行爲曝光之後,“虐童”事件的出現又觸痛了大家的神經。顏豔紅揪起男孩的耳朵往上提,用膠布纏住孩子的嘴,把孩子扔到垃圾桶,種種令人髮指的惡行竟來自於孩子們最信任的幼兒園老師之手,驚悚程度不亞於任何一部恐怖片。這也引發了大家的思考,究竟在我們看不見的時候,孩子們的老師都做了什麼。
無獨有偶,廣東番禹一個四歲的女童因爲不喜歡做運動就被老師凌空摔下,導致癱瘓,人們終於忍無可忍了,不少市民以及法律專業人士紛紛呼籲儘快建立“虐童罪”。
針對於顏豔紅被以“尋釁滋事罪”逮捕,不少市民心存異議,紛紛表示應該以“故意傷害罪”或是“虐待罪”起訴,對此,記者採訪了律師,從法律角度解答了市民的疑慮。律師表示:“顏豔紅的案子不能定義爲故意傷害罪的主要原因就是沒有造成輕傷,只有造成輕傷以上級別的傷害才構成故意傷害,而虐待罪同樣不適用於本案,因爲虐待罪指的是家庭成員之間的傷害,而顏豔紅是幼兒園的老師,她的行爲比較接近於尋釁滋事,即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爲。”
針對於各界人士紛紛建議設立“虐童罪”,律師表示:“虐童罪的設立確實可以抑制虐童事件的發生,不過由於中國已經有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因此再設立“虐童罪”會出現重複立法的現場,並且在中國虐童的行爲只是偶然現象,針對於某一事項而立法難度很大。”
天津社科院的教授郝麥收一直在關注“虐童案”的進展,作爲多年研究社會學的專家,他感慨頗深,“看到虐童事件的頻繁出現,我很意外,也很痛心,這突出反映了現在人們的法律意識淡薄,我國專門有保護兒童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可是卻有很少人瞭解這部法律,在普法宣傳上也不到位,使得很多人有法不知法,在法律宣傳方面的不利也導致了有法不守法,最終導致了慘劇的發生。”
郝教授說:“另外,從這件事情上還可以看出現在有一部分人不懂得尊重人格人性,沒有人情味兒,這也是我國感情教育的缺失,物質化金錢花教育替代了感情教育,人和人之間的冷漠愈演愈烈,我們宣揚仁者愛人,而不是害人,中國的傳統美德還是要堅持下去的。”
有消息稱顏豔紅“虐童”是因爲感情失敗,並稱:“他對我不好,我就要發泄! ”“他不愛我,煩死了! ” “對某些人的火,全發泄在學生們身上 ,煩! ”郝教授對此表示,“現在人的壓力都很大,而大部分人沒有找到宣泄的出口,不會給自己減壓,也不願意尋求心理諮詢,認爲很丟人,久而久之積壓在心裏的壓力大了便會崩潰,尋找弱者釋放,之前的虐貓虐狗,以及現在的虐童都是這樣,如何進行有效地心理疏導減輕壓力纔是最好的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