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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30日從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柳北區法院獲悉,廣西龍江河鎘污染事故相關責任人目前已開始移送法院審理,其中兩名公職人員藍羣峯、韋毅已於近日分別以涉嫌環境監管失職罪和涉嫌受賄罪被公訴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柳北區法院介紹,被告人藍羣峯,男,現年48歲,原系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環境保護局紀檢組長兼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被告人韋毅,男,現年35歲,原系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兩被告人均於2012年2月3日因在廣西龍江河鎘污染事故中涉嫌環境監管失職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年初,廣西河池市龍江河發生嚴重鎘污染事故,鎘濃度一度超標80倍,使沿江居民和下游柳州市百萬居民的飲水受到威脅。污染事件發生後,當局採取多種措施降低污染影響,通過一個多月的努力,才使河水達到國家地表水標準,解除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
經查,河池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相關責任人在履行職責方面存在失職、瀆職行爲,河池市副市長李文綱等9名責任人被處理。其中藍羣峯、韋毅涉嫌瀆職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
柳州市柳北區法院在受理該案後,立即組織合議庭對這兩起案件進行依法審理。目前,這兩起案件正在審理當中,並將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