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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寇莉蘋通訊員劉建華)“我從沒去過寧夏,可去年審車時在寧夏的交通違法罰款就有2000元,明顯是替人‘背黑鍋’了。”王先生委屈地說道。10月30日,興慶區交警一大隊交警依法查處了一套用他人號牌的違法行爲。
據介紹,10月30日8時許,銀川解放街西門轉盤處一輛車號爲甘AHXXXX的黑色雅閣轎車進入執勤交警視線,因其車牌號存在異樣,執勤交警依法攔截檢查。經覈查發現,該車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均系僞造。該車大架號系人爲塗改且大架有明顯的焊接拼接痕跡,不僅如此,該車車牌均系其他車輛所有。對此,交警依法將該車予以暫扣。據該車駕駛員閆女士稱,該車系其朋友所有,至於該車車輛手續是否真實,自己並不知情。對此,交警依法對該駕駛員做出罰款16000元、記24分行政處罰。
後經興慶區交警一大隊覈查發現,該號牌的真正車主是蘭州的王先生,並與之取得了聯繫。當交警告訴他事情的全部過程後,王先生才恍然大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