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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地鐵3號線的開通,天津地鐵正式進入了網絡化運營時代。針對市民普遍關心的地鐵站內擺賣、乞討,逃票及其他不文明行爲等問題,昨日(30日),記者採訪了地鐵運營公司,相關負責人一一做出了詳細解答。
200名民警駐站
讓逃票者無所遁形
根據《天津市軌道交通管理規定》第三章第二十一條相關規定,逃票及冒用優惠票等不文明行爲是明令禁止的。地鐵工作人員有權力上前提示和制止逃票和冒用優惠票行爲,並按照規定對其做出補票等相應處理措施。按照規定,地鐵工作人員僅能對逃票行爲進行勸阻,並要求其補票。遇到逃票並對地鐵工作人員進行辱罵和人身攻擊、態度十分惡劣的乘客,地鐵工作人員在執法時確實存在困難。
在地鐵3號線開通前夕,地鐵運營有限公司和天津市公安公交分局已共同研究制定了《警企共保地鐵運營安全穩定工作方案》,並簽署了共建協議。從10月1日起,天津公安公交分局已在地鐵運營時段內對1、2、3號線重點車站設置警力布控,並安排近200名民警駐站,在強化監控和檢查力量的同時,協助車站員工疏導客流。
下一步,針對逃票等不文明乘車行爲,地鐵運營公司在繼續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時,將與天津市公安公交分局緊密協作,聯合警方開展專項治理活動,打擊逃票、冒用優惠票等擾亂運營秩序的違法行爲。
每日巡查
第一時間清理處罰擺攤、乞討、發傳單者
地鐵運營公司表示,根據《天津市軌道交通管理規定》第三章第二十一條相關規定,爲避免對站內環境設施造成破壞或爲乘客通行造成安全隱患,包括車站站臺、站廳、出入口、疏散通道內等車站所轄區域內嚴禁擅自設攤、賣藝、開展文體活動,但按照規定,地鐵工作人員在對待擺攤、售賣等影響到運營秩序的行爲只能以勸說爲主。
從今年(2012年)10月1日起,根據《警企共保地鐵運營安全穩定工作方案》的內容,天津地鐵將聯合天津公安公交分局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工作,並以日常巡查、定期聯合式檢查和專項組合式抽查等方式對擺攤、售賣、乞討等情況進行清理和處罰。
對於在地鐵站內擺攤、售賣等佔道行爲,車站人員將及時予以清理,堅決杜絕在車站通道、出入口、公共區等區域內有流動擺攤設點情況的發生,避免佔用消防通道、乘客通行受阻;駐站民警如發現在車站內擺攤設點現象,也將及時、主動協助車站人員進行清理,並根據實際清理情況對亂擺攤、售賣當事人予以制裁。
在地鐵管理區域內,地鐵員工及地鐵派出所民警在巡查或乘車期間,如發現乞討或派發傳單人員,將第一時間進行管制,並引導其出站,避免擁堵車站通道現象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