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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購物卡需要登記個人信息,但不用提供身份證;購卡超過5000元可以拆分成多個單;只提供規定有效期的購物卡,不提供不設置有效期的記名預付卡……
為規范購物卡市場,央行發布了《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商務部發布了《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昨日,是上述法規正式《管理辦法》實施的第一天。但是,記者走訪廣州市場卻發現,與《辦法》相違背的做法依然大行其道,部分限制都在商場超市內遭遇了『軟抵制』。
事實上,這已不是購物卡第一次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管。早在去年5月,財政部、商務部等7部委已經聯合出臺了《關於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然而,《意見》實施一年多來,各商家在落實過程中卻花樣百出,讓『實名制』形同虛設。
分析人士認為,大額購物卡實名制之所以在執行過程中屢屢走樣,一方面是因為購物卡需求龐大;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多頭管理且執法不嚴,懲罰力度與巨額收益相比,顯得微不足道。
昨日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走訪並致電天河城百貨、廣州友誼、廣百百貨、吉之島、家樂福、百佳、華潤萬家等百貨超市了解到,各商家都開闢了專門辦理購卡業務的櫃臺,但對於《辦法》的落實情況並不理想。
【走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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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名登記有『名』難『實』
《辦法》規定,個人或單位購買記名預付卡或一次性購買不記名預付卡1萬元以上的,應當使用實名並提供有效身份證件。發卡機構應當識別購卡人身份,核對有效身份證件,登記身份基本信息,並留存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或影印件。
記者了解到,商場超市內購卡流程大都很簡單,購買者填表、付款、開發票之後便可領卡,除個別商場外,基本上不用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更沒有提出需留存身份證復印件。
『只要是買卡,都要登記經辦人的個人信息,且購買5000元以上需要實名。』在家樂福超市員村店,當記者詢問如何購買購物卡時,一名工作人員拿出一張登記表,介紹說填好表交錢就可以了。當記者擔心所填信息會遭泄露時,該工作人員稱:『隨便填一個就好,公司要求填,只是一個形式而已,不會查的。』且最終沒有要求記者出示身份證。
不同商家對實名登記的要求有所不同,但大多都沒有按《辦法》嚴格執行:廣百中怡店機團服務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購買購物卡時需要填寫的主要包括姓名、公司名稱、手機號、地址等基本信息,並不要求填寫身份證號。記者在現場看到,一位女士沒有帶身份證,但是依然可以順利購卡;廣州友誼商店環市東店的工作人員告知記者,購卡1萬元以上的需要查看身份證;天河城百貨天河城店客服中心的工作人員則明確,若使用支票付款,必須填寫個人身份證號,若現金或刷卡支付,則不用。不過,兩者都沒有查驗身份證,也沒有要求留存身份證復印件;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吉之島天河城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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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不受金額限制
《辦法》規定,單位一次性購買預付卡5000元以上,個人一次性購買預付卡5萬元以上,或辦理一次性5000元以上預付卡充值業務的,應當通過銀行轉賬等非現金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購卡人不得使用信用卡購買預付卡。
對於這一規定,廣州各大商場超市的執行力度也不一樣。『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都不能用現金,可以刷卡或者支票支付。』廣百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但是可以刷信用卡也可以轉賬。當記者問及一次購買2萬元購物卡也可以刷卡嗎?工作人員給出了肯定的答復。
家樂福超市和百佳超市也給出了類似的回應。其中,百佳超市正佳廣場店的工作人員介紹說,若以個人名義購買,現金、刷卡都可以,但是以單位名義購買且購卡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則需要轉賬。
不過,廣州友誼、天河城、吉之島、華潤萬家等工作人員卻表示,消費者可以自由選擇付款方式,且不受金額限制。
在吉之島天河城店,記者看到,一位女士提出要以現金方式購買5900元的購物卡,工作人員表示超過5000元不能用現金結算,因此建議她拆分成兩張單來購買,那樣就可以全部使用現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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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售無限期的記名卡
《辦法》規定,記名預付卡應當可掛失,可贖回,不得設置有效期。不記名預付卡有效期不得低於3年。發卡機構發行銷售預付卡時,應向持卡人告知預付卡的有效期及計算方法。超過有效期尚有資金餘額的預付卡,發卡機構應當提供延期、激活、換卡等服務,保障持卡人繼續使用。
然而現實中的執行情況卻是另外一番景象:廣百百貨、天河城百貨、吉之島等百貨公司表示,並沒有不設置有效期的記名預付卡出售,目前所有售賣的卡都是設有有效期。大部分購物卡到期後自動作廢,即使購物卡內有餘額,發卡機構也不提供延期和激活服務。
『100元和200元面值的,有效期到2014年,500元和1000元面值的,有效期到2015年。』廣百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所有面值的購物卡,都有使用期限,且到期後就不能再用,公司不提供延期和激活等服務。廣州友誼也透露,目前所有的購物卡在2015年6月到期,且過期作廢。
天河城百貨則表示,購物卡到期後,在1個月內可以來辦理延期業務,否則無效。吉之島的工作人員則告訴記者在到期後可以到服務臺一次性刷卡使用,不提供延期服務。不過,家樂福超市則告知記者,現在購物卡的有限期都是2年,但是隨時可以激活,即購物卡可以無限延期。
【思考】
【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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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卡市場有多大?
廣州大型商業企業每年售卡超10億元
記者對比發現,此次《辦法》對預付卡實名和限額的規定,與去年公布的《意見》基本相同,只是在部分規定上進行了細化。不過,不管是《辦法》還是《意見》,落實的效果都不理想。
有商家透露,在《意見》發布後的前一兩個月,有關監管和處罰的細則並未出臺,為謹慎起見,商場確實嚴格按照《意見》要求來處理,但觀望狀態也只維持了不到兩個月,此後則『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只要消費者滿意便可。
對於購物卡的規范,為何總給人『雷聲大雨點小』的感覺?業內人士認為,這跟購物卡背後巨大的市場有關。據中國商業聯合會商業預付卡規范工作委員會發布的《2012中國商業預付卡行業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顯示,商業預付卡的產生和發展既順應了企業發展的需要,也滿足了消費者小額、便利的支付需求,預付卡發行規模持續增長,超市和百貨在預付卡發行市場交易筆數佔絕對主導地位。
《報告》指出,2011年商業預付卡的發行規模(不含交通、通訊等)約為16700億元,同比增長18.29%。其中,百貨業態預付卡銷售滲透率達到14.65%,消費滲透率達到13.23%;超市業態預付卡銷售滲透率達到14.07%,消費滲透率達到12.61%。
廣東流通業商會執行會長黃文傑告訴記者,目前購物卡已成為大多數零售企業的重要資金來源,僅廣州而言,廣百、友誼、天河城百貨等大型商業企業,每年銷售購物卡的金額均超過10億元,約佔其銷售總額的20%-30%。
記者了解到,今年中秋國慶『雙節』期間,包括廣百股份、廣州友誼、天河城百貨、摩登百貨、東山百貨、新光百貨、中華百貨在內的廣州七大百貨,共攬金6.933億元。若按上述比例計算,八天假期內,七大百貨購物卡收入約在2億元左右。
『加上連帶消費,這個份額更大。』在第一商業網總裁黃華軍看來,對於即使只有500元購物卡的消費者來說,在商場內購買的商品往往都超過500元。一方面,商品標價不一,很難湊准一個數;另一方面,陪同逛街的人,也可能同時成為消費者。甚至有業內人士坦言,如果卡住購物卡的發行,廣州將有一半以上的商業企業被『打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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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卡為何受捧?
1元撬動1.2-1.3元杠杆消費
如此龐大的市場需求來自哪裡?購物卡為什麼受到追捧?『近兩三年,我們逢年過節的福利,都少不了幾張購物卡。』陳女士是一家公司的財務出納,已連續多年在節假日前,到百貨商場或超市買購物卡,然後以福利的形式發給公司員工。
『發錢的話,公司開不了發票,沒法入賬;發柴米油鹽,大家又抱怨東西重不好帶回家。』陳女士告訴記者,如今端午節和中秋節,一般每個員工發500元購物卡,而在春節前,則每人發1000元。
購物卡因為不用納稅而成為很多企業提供福利的首選,企業就成為商場購物卡銷售的大客戶。其實除此之外,還有消費者表示自己也願意買購物卡用。
記者在采訪中也了解到,購物卡達到一定金額,百貨公司都會給出一定的折扣優惠。據悉,在廣百、友誼、天河城等百貨購卡滿1萬元後,根據所購金額的不同,都有1%-3%不等的返點。
而對於商家而言,購物卡也有著巨大的吸引力。有觀點認為,購物卡屬於一種預付卡,是先付款後消費,這就意味著出售購物卡本身就能夠讓發卡商家獲得巨大的現金流,這些資金將成為商家的『零息貸款』,同時卡內殘存值也是一筆可觀的收益。
有業內人士透露,節假日期間,零售企業往往需要預支更多的資金采購商品,而此時也是購物卡的售卡高峰期,此間,百貨公司購物卡當月返還的最高比例可達90%左右,企業運營壓力大為減緩。
不過,黃文傑也認為,購物卡除了能給商家帶來大筆的團購收入外,在拉動個人消費潛能上也有很大作用。按照商家的測算,通常購物卡1元的面值可以撬動1.2元-1.3元的杠杆消費,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商家都將發卡當成一種有效的促銷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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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難點在哪裡?
執法部門不明確,商家有恃無恐
據了解,國外的預付卡最初因為小額支付的需求而發展起來,但在中國,以員工福利和應社交需求銷售的卡量已經佔到預付卡市場的70%-80%,為此也帶來了公款消費、收卡受賄等一系列問題。
今年9月,商務部在解讀《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就是逐項落實有關實名購卡、非現金購卡、限額發行、業務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確保實現反腐倡廉、防范資金風險和保護消費者權益三項政策目標。
據公開資料顯示,其實早在上世紀90年代,國務院就明令禁止印刷、發售、購買和使用各種代幣券(卡)。
1991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於禁止發放使用各種代幣購物券的通知》,要求『已發放尚未使用的購物券,一律停止使用,由發放單位立即收回銷毀。』1995年,國務院糾風辦公室發出通知禁止使用購物卡。2001年,中國人民銀行再次發布《關於嚴禁發放使用各種代幣券、卡的通知》,明令禁止預付代幣的存在。
然而,各種商場預付卡非但沒有銷聲匿跡,反而愈演愈烈,尤其是近一兩年,各種新型、跨領域小額預付卡迅速發展蔓延。
去年5月,《意見》的發布雖然一改此前的『嚴堵』口徑,轉而從規范市場的角度出發,將預付卡正式納入支付管理。但在實施後的一年多時間裡,效果仍然差強人意。購物卡的監管難點在哪裡?
『其實在新規出臺前,商場對購物卡銷售都有登記,已處於半實名制狀態。』廣州友誼相關負責人表示,但是一直不清楚具體由哪個部門來監督檢查,加上今年零售業不景氣,為了留住客源,商家大都不會勉強消費者實名。特別是在節假日購物卡銷售高峰時,由於人手短缺,工作人員也難以嚴格按照要求來做。
建議
變多頭管理為統一執法
據媒體透露,近年來,不記名的購物卡已經成為我國公款消費和變相行賄的『重災區』。而發卡商利用卡內巨額沈淀資金賺錢,也成為業內公開秘密,嚴重擾亂了稅收和財務管理秩序。
雖然中央關於防止預付卡滋生腐敗的問題早已三令五申,也出臺了很多相關規定,然而有關預付卡的管理問題依然屢禁不止,該如何讓實名購物卡的規定不再淪為一紙空文呢?
『要將《辦法》落實到位,離不開部門的監管。』中山大學財稅系主任林江認為,目前購物卡管理涉及稅務、銀行、工商、財政等多個部門,職責規定過於籠統,建議變多頭管理為統一執法。林江同時認為,新規的落實,還在於有關部門加強查處力度。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去年中秋節前後,商務部在全國各地開展了聲勢浩大的商業預付卡市場專項檢查活動,赴重點省市開展專項檢查督察工作,『以檢查促整改』。但是商務部市場秩序司工作人員坦承,由於《意見》中沒有具體規定對違規的企事業單位、個人怎樣處罰,『最後很無奈,只能對所有違規單位警告了事』。
不過記者查看《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了解到,《管理辦法》已對處罰進行了細化。其中第三十七條規定,發卡企業或售卡企業違反相關規定的,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但是對於這一規定,黃文傑認為,對於大型零售企業而言,這樣的處罰力度太小,不足以借此規范購物卡市場,建議對商家分級約束。
●專題統籌:於冬雪專題采寫:南方日報記者彭文蕊於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