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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然 一位新上海人爲新生兒取名,特意來讓我用上海話讀一讀,“預判”這名字在滬語中可能會產生的“負效應”。同樣三個字,有時普通話聽上去很不錯,用上海方言一讀,就難聽了,甚至一不小心會預留被起不雅綽號的“空間”,讓人不悅和煩惱。所以,孩子的取名真得有點“前瞻性”啊!
名字將伴隨人的一生一世,慎重推敲絕不爲過。而有些應用廣泛、社會性強的名詞,在啓用、推行之際,其實也應該有充分的斟酌、考量,以免造成無謂的歧義、無奈的苦澀。
近來,有一則爲“老年癡呆症”正名的公益短片在網上引起廣泛共鳴,爲“老年癡呆症”這樣歧視性稱謂更名的呼籲獲得公衆高度應和。央視爲此發起了一項網絡投票活動,近135萬人表達了意見。在擬取代“老年癡呆症”的備選稱謂“失憶症”、“失智症”、“腦退化症”、“阿爾茲海默病”中,得票數最高的爲“腦退化症”,達到近50萬票。央視表示,投票結果已轉交醫學名詞審定委員會,由專家在尊重民意的基礎上進一步酌定,並報請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和公佈,最終爲“老年癡呆症”正名。
毋庸諱言,這個“馬後炮”實在放得太晚了。按衛生部新聞發言人鄧海華的說法,1995年審定公佈的神經病學醫學名詞表中沒有“老年癡呆症”這個名詞,而是“阿爾茲海默病(曾稱老年早期癡呆症)”。但很早之前,“老年癡呆症”一詞就在民間流傳開來,也被大衆傳媒普遍應用,其後果是“不僅讓患者,同時也讓他人帶有了極強的感情傾向,這不僅是一種認知上的有失偏頗,同時也可能引起患者對自己病症的隱瞞最終導致治療不及時”。不過,即便正式正名,要讓這個名詞徹底消失,恐怕也非易事,“積重難返”啊!當年,將“殘廢人”更名爲“殘疾人”,不是經歷曠日持久的努力後仍未獲全勝?
這個教訓不可謂不深刻。而類似須正名的疾病名並不止於此。有網友提出,帶有一些侮辱性、歧視性的稱謂,也應予以規範,如“面癱”,應爲“面神經炎”或“面神經麻痹”;“小兒麻痹”,應稱之爲“脊髓灰質炎”;“紅眼病”,應是“傳染性結膜炎”;“多動症”則應叫做“注意缺陷與多動障礙”。這些人們習以爲常的稱謂,早就“約定俗成”,雖近年來開始逐漸爲之正名,但已“改也難”了。
於是便想起一個問題:一些影響面甚廣的名詞、稱謂,“約定俗成”是否也該有個規矩,即由誰來“定”、如何“成”?早些年,來自異域的新聞中的譯名一度相當混亂,時常搞得人云裏霧裏,無所適從。自打規定譯名一律由新華社譯名室統一確定發佈後,譯名的使用狀況大爲改善。即便如此,還會有難以治癒的“痼疾”,譬如那個恐怖大亨的名字“拉登”就一直沒有統一於“拉丹”。但譯名之外的一些名詞稱謂,則似難以統一規範,一旦人們先入爲主地接受,以從衆心理人云亦云,便成爲一種刻板定勢了,儘管有些存在着如同“老年癡呆症”般的不妥、謬誤,也只能將錯就錯了。例如稱呼“農民工”,例如把郵政編碼簡稱爲“郵編”,要是一開始就被稱作“外來務工人員”、“郵碼”,如今就不至於常被詬病、呼籲糾正,卻爲時已晚。
由此又想到了主流大衆傳媒的功能與責任。在應用性廣泛、社會性強的名詞出現之初,就研判一下其大量使用之後可能會產生的效果,甚至分析預見一下其凝固、沉澱後在歷史上可能會產生的作用,或許可避免、減少全民爲“老年癡呆症”正名這樣尷尬被動而又事倍功半的現象了。前兩年,新型急性呼吸道傳染病甲型H1N1流感出現時,兩家主流媒體“掐架”,一家稱之爲“甲流”,一家則叫做“甲感”,讓地方媒體和公衆犯暈。幸虧H1N1來得快也走得快,否則麻煩就大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