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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珠海訊記者何葉舟,通訊員蘇倩雯、龐博報道:珠海市益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榮與妻子董某玲,聘請吳某、周某、袁某等人,用單一的棕櫚油冒充調和油,“以假充真”,銷往珠海、中山等地,僅僅兩年銷售額就達306萬元。近日,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以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一審判處被告人李某榮及董某玲有期徒刑15年,分別並處罰金180萬元和150萬元。被告人吳某平等人也被判處三到七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據瞭解,被告人李某榮1994年開始在珠海賣散裝食用油。2000年5月開設珠海市益棟有限公司,銷售食用油。2009年開始生產、加工食用油業務。李某榮夫婦兩人先後聘請吳某、周某、袁某到公司工作,吳某負責調油,周某於2010年10月開始負責前臺接待,袁某於2012年4月負責執行監督生產。
調和油一般是用棕櫚油、芝麻油、花生油、大豆油等勾兌出來的,而在這些原料中,棕櫚油價格是最低的。爲降低成本,提高生產利潤,李某榮夫婦兩人便用單一的棕櫚油冒充調和油銷售。
爲銷售生產的食用油,李某榮等人申請了“仁廚”、“李太”、“買得樂”、“金珠嘜”、“益爾樂”等商標,同時也爲其他公司代加工調和油。
李某榮等人生產的“調和油”主要銷往珠海市城區的糧油店,在2010年10月至2012年7月期間,共用單一的棕櫚油冒充調和油向14家客戶銷售金額達人民幣306萬元。
記者瞭解到,益棟公司在2010年至2012年間曾因食用油質量問題被珠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處以兩次行政處罰。
何葉舟、蘇倩雯、龐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