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法》大修乃是一個立法過程,立法過程中不同的利益進行博弈,不同的主張進行交鋒,這本是議程之中的事情。或許,只有博弈和交鋒充分了,構建在共識之上的新《環保法》,纔可能具備足夠的社會認可度。
向職能部門賦權的同時,亦有一個向民衆和社會同步賦權的問題。在環保意識高漲的今天,民衆的環保權利足以成爲制約權力的重要力量之一。與其在不同部門之間分享權力,倒不如果斷地把一部分權力轉換爲民衆參與環保治理的權利,就制約權力的效果而言,這個或許更有用。周東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