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士把車停在方格內,去泰達MSD辦事,出來後發現車被貼條了,罰款理由是“違章停車”。昨天上午,記者來到開發區第一大街與新城東路交口,在馬路中間一處地下通道旁看到用白線畫着7個斜線方格,“長”得很像停車位。據現場執法的交警介紹,原來該處地面上的白色方格,叫做“路口導流線”,表示車輛必須按規定的路線繞過導流線行駛,不得壓線或越線行駛,也不得隨意在導流線區域掉頭或停放。交警表示,旁邊的地下通道下面是停車場,新城東路上也有停車場。文/攝新報記者王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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