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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秋實)王某向女友李某借5萬元錢時寫了借條,當時兩張借條草稿也被李某拿走。不料雙方分手後,李某將王某訴上法庭,5萬元欠款變成了15萬,王某傻了眼。昨天記者獲悉,經海淀法院審理,王某還了前女友5萬元,把惹禍的三張借條當場撕毀。
一個月前,王某接到前女友李某的訴狀,對方請求法院判令其歸還借款15萬元,並出示了王某親筆寫的三張欠條。王某當即傻了眼,明明只借了5萬元,如今怎麼變成了15萬元,還都有借條,借條上也確實是他本人的筆跡。王某仔細回想,總算弄清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王某與李某曾是情侶關係,戀愛期間,王某曾向李某借款5萬元用於購車。因王某之前從未向人借過款,未書寫過借條,所以當時寫了三張,讓李某自己挑一張更合適的,結果李某把三張借條都拿走。
法院審理過程中,李某認定她借給王某15萬元。法官審查借條,發現三張借條上的借款金額均爲5萬元,落款日期也是同一天,各張借條之間只有個別措辭的差異,便反覆詢問李某借款數額、用途、發生地點、支付形式、借款的來源、有無見證人等問題,並告知若查證存在虛假陳述,將追究其法律責任,最終,李某的陳述出現前後不一致之處,承認實際只出借了5萬元給王某。
此後王某歸還李某5萬元,李某撤回起訴,並將借條原件全部歸還王某。王某取回借條後當場撕毀,連連表示以後一定注意,再也不想遭遇同類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