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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
信箱
讀者劉先生:前段時間我買了一棟400多平方米的別墅,當時看樣板房的交樓標准還不錯,可是現在馬上就要收樓了,到現場看的時候發現開發商在沒有通知我的前提下更改了部分交樓標准,把全部衣櫃的實木門改成了鑲反光玻璃的金屬門,而且推拉門也改成了外拉門。我覺得不妥,讓開發商改回來,可對方卻百般拖延,要我先按期收樓,過後再幫我改。我現在很擔心:如果不按期收樓,就要交違約金,但若按期收樓,到時就怕發展商把整改工程變成了維修工程,這個錯失本來是對方責任的,最後反而變成我的責任,對方是否會全部負責就難說了。請問,像我這樣的情況,到底要不要按期收樓?如果收樓之後再推出更換,性質是不是發生了變化?對我的權益是否有影響?
廣東華安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敏:第一,到了約定的交樓時間,業主無論收樓還是不收樓都不存在違約責任,不需要向開發商支付違約金。
第二,如果是業主自己的原因推遲收樓,那他必須承擔約定交樓時間後的物業管理費和其他公攤費用,如果拖欠這些費用,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貨不對板,業主可以拒絕收樓,因此而導致收樓時間推遲,約定交樓時間後的物業管理費和其他公攤費用應由發展商承擔。
第三,因貨不對板而推遲收樓,是否可以要求開發商支付逾期交樓違約金,要視合同約定和貨不對板的具體情況而定。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的,如果房屋存在不能使用的狀況,譬如未完工、結構有缺陷、嚴重漏水、塌陷等,可以要求開發商支付逾期交樓違約金,但是一些小瑕疵,可以在收樓之後進行補救的(來信中提到的改衣櫃門通常屬於這種情況),要求開發商支付逾期交樓違約金,可能難以得到支持。無論貨不對板的嚴重程度如何,只要收樓了,就不能要求開發商支付逾期交樓違約金。
(宋導)
宋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