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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市民張先生日前在家中將一只貓頭鷹放生。這只貓頭鷹是張先生幾天前花30元錢,從路邊的一名小販手中買來的。
前幾天,張先生路過河西區小海地附近時,看見路邊圍了一群人。好奇的張先生擠進去一看,原來地上有一個籠子,裡面裝著一只貓頭鷹。一名外地口音的男青年蹲在地上,向圍觀群眾說:『這是我逮到的,買回去燉著吃了大補,只賣30塊錢。』
張先生告訴記者:『我知道貓頭鷹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不能讓貓頭鷹被人吃了。』於是,張先生掏錢將貓頭鷹買下帶回了家。在張先生的家中,記者見到了這只貓頭鷹。只見貓頭鷹被鎖在一個水果筐裡,體長大約有30厘米,身上沒有明顯的傷痕,其身上的羽毛為黑褐色。
由於不知道該如何處置這只貓頭鷹,所以張先生暫時將貓頭鷹養了起來。可是自從『夜貓子』來到張先生家之後,它不吃也不喝,再加上張先生的愛人和孩子都不喜歡貓頭鷹,張先生決定在夜間將貓頭鷹放生。11月1日凌晨,張先生手上戴了厚厚的手套,將貓頭鷹從水果筐裡抱出來,在小區樓下將這只貓頭鷹放生。
記者從本市相關部門了解到,貓頭鷹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市民若發現有人銷售貓頭鷹等保護動物,應立即向林業部門舉報。同時對於一些誤入居民家中的貓頭鷹,在發現其身上無明顯外傷後,可以由市民將其放生或者聯系林業部門。 (記者袁文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