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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你想承包工程,我有門路”、“你想入黨,我幫你想辦法”,藉口自己是副縣長的外甥,只有小學文化的陳某將受害人騙得團團轉。
11月2日,陳某被仙居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5000元。
今年50歲的仙居男子陳某,父母雙亡,沒有結婚也沒有子女。但多年前,陳某認了一個舅舅,這個舅舅稱自己有一個結拜兄弟,是一位副縣長的親兄弟。
腦袋靈活的陳某一想,如此算來,自己也應稱呼副縣長爲舅舅。至此,陳某逢人就講自己是副縣長的外甥。
2011年,陳某在一個建築公司的工地上當門衛,和住在工地附近村莊的張某熟識起來。知道了陳某的身份,張某對陳某非常信任。
2011年10月份,陳某聽說有個山村裏面要建一座小水電站,就向張某稱,到時候自己的副縣長舅舅會幫忙將這個工程承包給自己,但自己目前手頭沒有什麼錢,因此打算和張某一起承包。
爲進一步取得張某的信任,陳某又找人刻了縣政府的公章,蓋在一份合同上拿給張某看。至此,張某是深信不疑,只要陳某說沒錢了,張某就給幾千元。
後來,陳某又稱電站建好後,還有一個引水工程自己也可以承包過來,並再次僞造了相關部門的公章蓋在協議上給張某看。急於承包工程賺錢的張某,再次被陳某騙去18000元。
2011年12月份,陳某得知張某夫婦兩人想入黨,就表示自己可以幫忙,但表示要10000元經費。深信不疑的張某又給了陳某10000元。
錢是付了,但工程一直沒有承包下來,入黨一事也毫無動靜。張某開始要求陳某帶他去見那個副縣長舅舅,但陳某一直找理由推託,這才引起了張某的懷疑。
本報通訊員張鑫偉
本報駐臺州記者陳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