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報訊【記者張家民通訊員宋莉】一名男孩通過網友找工作,不想落入傳銷團伙的魔掌。該團伙來自河北省和河南省的成員不僅毆打該男孩,而且還向其家屬索要3萬元現金。日前,本市西青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兩年7個月。
法院查明:張某經一名叫“莎莎”的網友介紹到天津找工作,後張某於2012年5月28日被帶到西青區楊柳青鎮某宿舍內。期間,馬某、張某指派崔某對不願意參加傳銷的張某進行人身控制。然後,馬某、張某對張某進行毆打,並以語言相威脅的手段,向被害人張某家屬索要現金3萬元未果。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馬某、張某爲迫使被害人蔘加非法傳銷組織,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取毆打、使用威脅的方法對他人索取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爲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馬某、張某作用相當。二人已着手實施犯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屬犯罪未遂。
張某於2012年5月30日被解救,馬某、張某被抓獲歸案。馬某、張某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積極退賠贓款,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法院認爲可酌情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