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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市甦仙區法院日前對王山紅、李躍軍等23人涉黑案一審宣判,王山紅、李躍軍2人因分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衆鬥毆罪等多項罪名,均被判刑16年。據瞭解,“黑老大”王山紅原爲甦仙區五里牌鎮洞尾村村主任。
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11月至2010年間,王山紅、李躍軍等人相互糾集在一起,在甦仙區棲鳳渡鎮、馬頭嶺鄉、崗腳鄉一帶建立起自己的勢力範圍,形成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並有組織地實施犯罪,共實施搶劫、聚衆鬥毆、強迫交易等犯罪35起,造成6名被害人輕傷,7名被害人輕微傷,涉及罪名12種。
該團伙還插手經濟糾紛,涉足煤礦、錳礦及河沙開採,不斷非法斂財。組織頭目王山紅還通過威脅、賄選等手段干擾基層選舉,撈取政治資本,滲透農村基層組織政權,其中王山紅擔任了甦仙區五里牌鎮洞尾村村主任。
法院審理查明,多年來,這一團夥通過強迫交易、開辦河沙場、壟斷當地煤礦、錳礦銷售市場以及開設茶樓賭博、搶劫、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取非法利益100餘萬元,收益大部分用於團伙成員揮霍、購買作案工具,維繫組織不斷髮展壯大等。
法院審理後作出一審宣判,黑社會團伙組織頭目王山紅、李躍軍2人因分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衆鬥毆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等多項罪名,兩人分別被判處16年有期徒刑,並分別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和7.5萬元;其餘涉案21人分別被判處6個月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