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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誹謗360安全軟件竊取用戶隱私,金山公司連續有兩起官司被判詆譭和侵權。11月5日,北京海淀法院對奇虎360訴金山公司誹謗案做出一審判決,判定金山安全軟件有關“360竊取用戶隱私”言論屬於商業詆譭,並判決金山公司刊登道歉聲明,並賠償30萬元人民幣。
此前不久,北京西城法院宣判金山網絡CEO傅盛侵害360公司名譽權,判決傅盛刪除相關微博文章並向360公開賠禮道歉。據悉,針對方舟子和百度公司製造和傳播360軟件“竊取用戶隱私”等相關言論,360公司已經對兩者提起詆譭360商譽和侵權的司法訴訟。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對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簡稱360公司)起訴金山安全軟件有限公司(簡稱金山公司)和貝殼國際名譽誹謗案進行了公開審理。判決書顯示,金山和貝殼國際須在判決生效七日內向360公司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同時,判處金山和貝殼國際賠償360公司30萬元的經濟損失。
法院判決書顯示,該事件緣起於2012年2月,金山公司在無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在網站發佈詆譭360“涉嫌偷竊用戶隱私”的侵權文章,並在金山電池醫生軟件上設置彈窗向用戶散佈虛假信息等情況。
法院認爲,金山和貝殼國際作爲網絡安全領域的專業公司,應當及時對相關的網絡媒體報道進行覈實,並提供準確的信息,在此基礎上發佈科學、客觀的信息纔是其應當盡到的安全義務。法院判定金山和貝殼國際存在商業詆譭行爲,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同樣,9月底,北京西城法院剛剛判定金山網絡CEO傅盛的微博言論對奇虎360造成侵權,判決傅盛刪除相關微博文章,並向360公開賠禮道歉,這也是近期內,360就“遭名譽侵權和詆譭”相關起訴的連續第二場勝訴。同時,目前就涉嫌誹謗“360竊取用戶隱私”一事,360公司近期還分別對百度公司和方舟子等提起訴訟。
360方面表示,近期對於360安全性的詆譭言論,對360公司的商業信譽、企業形象以及相關產品的美譽度造成了極大損害,在360用戶中產生了惡劣影響。爲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針對網絡及競爭對手侵犯360企業名譽權的行爲,360公司已經完成相關證據的收集工作,並將向法院起訴誹謗造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