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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日本新華僑報網報道,曾以殘忍手段搶劫、殺害一名中國籍女子及一名日本男子的嫌犯齊藤勝彥,11月6日經日本埼玉縣地方法院公開審理後,以搶劫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日本《產經新聞》消息稱,檢方曾向法院請求判處齊藤勝彥死刑。但法官認爲,被告在犯案過程中,有計劃地實施犯罪行爲、犯罪動機強烈、無視被害人的尊嚴,罪惡深重。但因其已有反省及悔過的態度,因此判處他無期徒刑。
據悉,2005年3月左右,齊藤在靜岡縣沼津市內的一輛小型汽車內,用藥物將男性朋友巖田與晴迷倒後絞殺,並拿走了其現金卡。此外,2006年9月左右,齊藤又在自己家中,用電線絞殺了經營美容院的中國籍女子沈朝芬。其後他將沈朝芬的屍體放進自家車內多年,當屍體被發現時已經化爲一堆白骨。
檢方經過調查取證後,以強盜殺人罪對齋藤勝彥提起了公訴。齋藤勝彥供認說,“因爲我和這個來日本的中國女人發生了金錢糾紛,所以就將她殺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