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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礦難案庭審現場。
紫金礦難民事索賠案結案
9·21信宜紫金礦難
2010年9月
法援律師團分成五個小組開展工作
2010年10月
法援律師團20人進錢排鎮災區
2011年4月8日~11日
首批5宗生命糾紛權案件在信宜市人民法院首次公開合並開庭審理
2011年7月11日
首批5宗生命糾紛權案件再次開庭審理
2011年12月27日
15宗死亡類案件開庭
2012年1月4日
紫金公司與受災民代表、政府代表簽訂『一攬子』財產損害理賠協議
2012年9月12日
2010年9月21日,位於信宜市錢排鎮達垌村後面的信宜紫其礦業銀岩錫礦尾礦庫大壩突然崩塌,潰壩造成22人死亡,523戶房屋全部倒塌,受災面涉及18000多人。事後,廣東省組織了龐大的法律援助律師團負責理賠工作。這一系列的索賠案件已於近日圓滿調解結案,受災群眾共獲賠近兩億元。
這是廣東省乃至全國目前為止最大的一次法律援助行動,案件數量之多,涉及災民范圍之廣,為新中國成立以來所罕見。這一系列案件開創了國內以訴訟手段解決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善後賠償的先河,為化解各類大規模損害賠償糾紛進行了有益的探索。
文/圖記者練情情
通訊員丘偉平、黃梅新
不到6萬人的鄉鎮,有三分之一的村民受災,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高達6.5億元。『一堆堆的石頭和尾礦砂、一棟棟倒塌了的房屋,都在清晰地告訴我們,這裡曾經經歷過怎樣的災難。每位成員的心都揪得緊緊的,我們深深地感受到了肩上的責任。』法律援助律師團總指揮張洪傑對記者說出了律師團剛進駐災區時的感受。
經調查認定,信宜紫金潰壩屬於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廣東省司法廳立即牽頭組織了51名律師組建成立的『9·21潰壩事故』災區法援律師團;同時向社會發出號召律師參加法律援助行動的消息。廣州、茂名等地不少知名律師紛紛自願加入律師團,免費為受災群眾提供法律援助服務。為了維護災民的合法權益,先後共76名律師團成員奔赴信宜,開始了持續近2年的艱苦工作。
證據十噸重訴訟2497宗
從2010年10月起,法援律師團分成五個小組開展工作,一戶一戶進行登記、取證,確定原告的損失數額,並固定了初始證據。
2011年4月8日至11日,法援律師團20人多次進駐錢排鎮災區,走訪了達垌、雙合、白馬、錢排等8個村委近80個自然村,核查了290多戶村民的受災資料,並對580多戶的受災情況登記進行了細化,核查了房屋、財物損失情況及權屬關系。
經過幾個月的奮戰,法援律師團幫助災民向信宜法院提起索賠訴訟2497宗,索償標的總額達3.4億元,開創了國內以訴訟手段解決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善後賠償的先河。 2497宗案件,開庭審理累計達到50多天,重達10噸的災民受損記錄、照片以及各種評估鑒定材料,背後的工作量、工作的復雜程度可想而知。
災民獲賠1.976億元
2011年7月11日,首批5宗生命糾紛權案件在信宜市人民法院首次公開合並開庭審理,歷時5天。5名遇難者家屬以侵犯生命權,要求信宜寶源公司、信宜紫金公司、紫金礦業集團等7名被告,連帶賠償原告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賠償金、撫養費合計約326萬元。庭審中,被告辯解稱潰壩是天災,否認自己需要承擔連帶法律責任。早已做好應對准備的法援律師團成員則見招拆招,順利解決問題。
4個多月後的12月27日上午,法院再次開庭審理該案。經律師努力,被告方主動提出調解,與5宗死亡類案件的原告達成調解協議,賠償318萬元。
今年1月4日,15宗死亡類案件開庭。由於涉及在潰壩下游的石花地水電站應否承擔責任的問題,被告信宜紫金公司追加了石花地水電站及其合伙人作為被告,被告人數一下增加到了28個,案件更加錯綜復雜。每一位法援律師團的成員都積極行動,最終原被告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在法援律師團的幫助下,災民再次獲得總計約949多萬元的賠款。
今年9月12日,經過律師團10多次修改完善,紫金公司與受災民代表、政府代表簽訂『一攬子』財產損害理賠協議,賠償災民個人財產損失1.85億元,賠償公共財產損失0.58億元,紫金公司另行承擔法院訴訟費用200萬元,理賠金額總計2.45億元,災民共得到1.976億元賠償。
至此,法援律師團圓滿地完成了『9·21潰壩事故』的災民法律援助工作。據了解,省委省政府已同意司法廳關於表彰和獎勵『9·21』系列案件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全體律師、司法行政工作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建議。
辦案故事
近日,記者采訪了法律援助律師團成員,回顧這兩年多的歷程,他們百感交集。有的律師,親人去世仍堅守在辦案一線;有的律師,親哥哥突發交通事故卻無法前往照料;有的律師,一推再推計劃中的婚期;有的律師,女兒生病無人照料,只能托付給鄰居照顧……
1.年輕律師法援路上嘔吐不止
曹紅茜,茂名市公職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律師團一員。2011年春節過後,她被分配到五個工作組案件數量最多的第一小組,負責雙合村委會災民634宗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開始階段這個組只有四人,其中一位還是退休後纔從事律師工作的老同志。她作為組裡最年輕的成員,主動承擔更多的工作量自是義不容辭。每天乘車往返錢排災區40多公裡的崎嶇山路,周車勞頓,暈車的她在去錢排災區的路上會嘔吐兩次。雖如此,曹紅茜還是扛了下來。在2011年中秋節過後的開庭准備案件分配中,她一個人負責181宗案件調查取證,沒有出現任何差錯。
2、辦案來回奔波報廢四條輪胎
張洪傑的正式職務是廣東海法律師事務所主任、茂名市律師協會會長,但更多人知道的『職務』是『9·21』律師團總指揮。在法援工作的關鍵時期,他連續60多天堅守在災區。在整個辦案過程,他為訴訟、調解、取證等問題自駕車往返奔波於茂名、信宜、錢排鎮、廣州等各地,行程超過六萬公裡,報廢輪胎四條。
為了這次援助項目,他捨去了茂名市區優越的生活、犧牲了與家人團聚的時光以及放棄豐厚的律師業務收入。張洪傑說,別人以為律師知道賺錢,但其實很多律師都很樂意站出來服務社會,回饋社會,實現更崇高的社會價值。
昨日,張洪傑與幾名律師團的律師在廣州聚首,吃了一頓『輕松』的飯。『心中的石頭終於放下來了。』
數據說案
律師團的760個日日夜夜
9·21信宜紫金礦難民事索賠系列案件,開創了廣東省一個事項法律援助工作多個之最:立案數量最多(2497宗)、出庭律師最多(原被告各方前後出庭律師超過50人)、開庭時間最長(開庭時間達50餘天)、證據資料最重(達10噸重)、原被告最多(涉及原告1.8萬名災民、上游案件被告達11個、下游案件被告達28個)。
18000名受災群眾,2497宗案件,3.4億元索賠金額,前後8次庭審,兩年零一個月共計760個日日夜夜,超過10噸的證據材料。法援律師團在調查階段,共走訪100多個自然村,調取災民受損登記表、財物損失表等資料18500多份,錄入和核對災民財產損失等數據18萬多頁,衝洗和復印損毀房屋照片近2.5萬張,為災民撰寫起訴法律文書2501份,復印通用與專用證據資料重達10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