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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新聞熱線接到哈市市民白女士的電話投訴,稱她通過申通快遞公司同城郵寄了一部iPhone5手機,但是,郵件在到達接收方派送員王榮榮手中後,便查無此件,白女士與申通快遞客服人員多方聯系、查找,最終證實該郵件已丟失。而且,白女士了解到,王榮榮在郵件丟失的第二天,向公司遞交了辭職信。
10月25日15時許,白女士在哈市南崗區黑龍江大學對面的申通快遞哈爾濱分公司清華分部,郵寄一部iPhone5手機,至南崗區學府路她的朋友處。26日,白女士從網上查到郵件已經派送到快遞公司學府分部的王榮榮手中,白女士與王榮榮電話聯系時對方表示當日15時送到,但是直到27日,該郵件也沒送到。28日,白女士與申通公司客服聯系,答復是,郵件正在查找中。直到29日中午,申通哈爾濱公司通知白女士,郵件已丟失,因為白女士沒有為郵寄物品保價,只能按照郵資的3倍賠償。“當初郵寄物品時,派送員並沒有提示需要保價,我買手機花了6800元,快遞費剛10元,這樣賠償實在說不過去。”此外,白女士還得到一條信息,派送員王榮榮在手機丟失的第二天,就辭了職,且手機關機。白女士懷疑,手機的丟失與派送員的辭職有關。
11月6日,申通哈爾濱公司的副總經理劉連夫稱,通過訂單號查詢發現,白女士的運單上並沒有對快遞物品進行保價,無法確定賠償限額。負責該郵件接收工作的申通公司派送員,已記不清當初是否檢驗包裹內物品和是否提示白女士保價,對此,快遞公司確有一定的管理疏忽。劉連夫確認,在包裹丟失的同時,學府分部派送員王榮榮確實辭職了。對於白女士提出的賠償問題,劉連夫表示賠償金額有待協商解決。
白女士表示,郵寄物品,自己已與快遞公司形成合同關系,申通快遞公司管理不善,有責任查找並合理賠償,她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