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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處豔陽依然高照的花城廣州,當我讀到首都媒體刊發的《兩輛旅遊大巴雪夜被困長城救護員徒步10公里急救》新聞時,依然爲那80多位河北遊客捏了一把冷汗,所幸救援及時,沒有發生更大的事故。
北京999急救中心救援小組15名醫護人員雪夜長途施救,值得肯定和表揚,沒有他們的及時出現,後果不堪設想。不過,新聞可以到此爲止,但事情似乎應該做進一步追問,即我們是否可以避免類似的事故發生,節約特定天氣情況下的寶貴資源,用以救援其他民衆?
答案是肯定的。我們稍作分析便可以得知:北京近幾天將降雨雪的天氣預報是提前就做出了的,有中央氣象臺首席預報員馬學款接受記者的專訪爲證,即不存在預報不準的問題,河北相關旅行社不可能對此不察,這是其一;其二,據新聞稱,兩輛大巴上共80多位乘客,“其中90%以上都是老年人”,作爲一個“老年團”,旅行社在安全方面應該更謹慎纔是,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新聞還說,“雨夾雪把他們困在了路上,有些老人沒有帶足夠的降壓藥和降糖藥,有些老人在車中坐久了,又冷又憋悶,感到非常不適……”足見當時情形其實非常危急,不出事則已,一出事便是人命關天的大事;其三,河北旅行團此次被困並非初例,7月份北京大雨,同樣有來自河北的旅行團遭困。相關旅行社顯然沒有在思想上重視遊客的生命安全,如此不引以爲戒,難保下次不會繼續發生此類事件,“天災無情人有情”是因爲社會有大愛,但若將此作爲推卸自身責任的藉口就大錯特錯了。
毋庸諱言,此次事件存在偶然因素,然而一定程度上卻反映出有關旅行社只顧眼前利益罔顧遊客生命安全的行業“潛規則”。這樣的事例已屢見不鮮——旅遊經營者爲了追求錢財的“落袋爲安”,往往明知風險不小,卻依然堅持發團,雪天有之,大霧天有之,暴雨泥石流有之,甚至颱風來臨也照發不誤,心存僥倖,頗有“富貴險中求”的意味;一旦出事,又常找各種藉口卸責,或持不平等要約開脫,或依賴社會公共資源解決。儘管理論上“見利忘義”的經營者不佔多數,但其行爲卻使整個行業口碑不佳,僅我認識的人中,就有不少在旅遊這件事上採取對旅行社敬而遠之的態度。
同時,《旅遊法》的缺位,也導致這類旅行社遲遲得不到應有的懲罰。消費者無法可依,維權的難度大、時間長、成本高成了行業通病,尤其是單個消費者PK經營團體時,更顯弱勢地位。
就此事件而言,我建議這80多位遊客拿起法律的武器,集體向相關旅行社索賠,也不枉在暴雪夜擔驚受怕一回。否則一筆爛賬,不了了之,下次吃虧的還是自己。我期待這樣的“後續新聞”。向傑
消費者無法可依,維權的難度大、時間長、成本高成了行業通病,尤其是單個消費者PK經營團體時,更顯弱勢地位。自駕遊市場開拓難有起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