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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涉嫌下藥迷奸多名女子的富少李宗瑞,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妨害秘密等45項罪名將他起訴,7日移審臺北地院,法官認為李宗瑞涉犯重罪、逃亡、與證人串供的嫌疑,晚間已將他裁定羈押禁見。
檢警勘驗李宗瑞的性愛光碟,其中28名女子遭下藥或灌醉性侵,另4名女子雖然是自願發生關系,卻不知遭到偷拍,認定供有32名女子受害。李宗瑞獵艷的對象當中不乏知名模特兒、節目主持人等,檢方勘驗影片內容後,發現李宗瑞在性侵得逞後,見被害人仍昏睡,趁機將對方衣物穿回來掩飾犯行,不少受害者因此第一時間未發現遭到性侵,經檢警調查後,被害者看到影片內容,纔知道自己也逃不了李宗瑞的魔爪。
因此,檢警依據刑法“一罪一罰”原則,將李宗瑞求刑209年,建議合併判處有期徒刑上限30年。檢方勘驗影片內容,發現李宗瑞還會逼被害女子說出“我很爽”,或哄騙對方是“你情我願”,更誇張的還會反問被害人“你為什麼強奸我?”變態行徑連主任檢察官戴東麗都看不下去,曾在羈押庭上罵他變態。
檢察官根據偷拍影片內容與被害人證述,認為李宗瑞涉犯加重強制性交6件、強制性交12件、乘機性交10件、偷拍17件,6日起訴李宗瑞,並求處有期徒刑最高刑度30年,7日李宗瑞已遭臺北地院羈押禁見,盼能還給被害者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