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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靜海一名年近6旬的老婦,與山西人販子串通一氣,拐賣了5名兒童,其中1名兒童下落不明。近日,本市靜海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後,對這起本市近年來最大的拐賣兒童案進行了宣判。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老婦郭某有期徒刑11年半,其同夥褚某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被告人郭某出生於1955年,家住本市靜海縣王口鎮。1998年,郭某跟她的表侄說,如果有人想抱養孩子,就告訴她,她有門路兒。其表侄果然上心,聯繫到河北省河間市一對想買孩子的夫妻。之後,表侄找到郭某,跟她說,有一個朋友想抱養一個小孩,讓她給找一個。郭某通過關係聯繫到遠在山西的紅女(另案處理),讓她給抱一個小男孩。送孩子的人來了之後,郭某等人和其表侄一起將孩子送到要孩子的人家。當時,該夫婦給了送孩子的人一萬餘元。可是過了三四個月,表侄找到郭某,說買來的孩子得病死了,讓她再給買一個。郭某又跟紅女取得聯繫,讓她再給抱一個孩子來。時間不長,紅女又抱了一個男孩來,然後又以一萬餘元的價格賣給了河間市的這對夫妻。兩次買賣嬰兒,紅女共給了郭某400元錢。
此後十多年,郭某未敢作案。但到了2012年,她又重新拾起了老行當。這次,郭某選擇了一個搭檔,這個人是她以前給別人說媒時認識的廊坊65歲老漢褚某。因爲在說媒過程中,郭某謊稱自己姓王,所以褚某稱呼她小王。
今年2月中旬,郭某得知,山西紅女手中有個男孩要賣,於是給褚某打去電話,問他要不要。褚某當即表示要這個孩子,雙方最後將孩子的價格定在4.3萬元。之後,褚某找到了村裏的王二蛋,王二蛋又聯繫了他想買孩子的親屬。幾天之後,王二蛋的親屬租了一輛汽車,然後和郭某、褚某一起前往山西某縣城。到達目的地後,紅女派車來接他們。郭某和王二蛋的親屬乘坐該車前往他處進行交易。兩個多小時後,他們回來了,王二蛋的親屬抱着一個剛生下來幾天的男孩。這次交易,郭某獲利1000元,而褚某得到1400元,其餘贓款交給了紅女。
今年2月底,褚某的侄子想買個孩子,郭某和褚某爲此聯繫了紅女。郭某開出的價格是4.5萬元,而褚某的侄子只給4萬。幾經討價還價,雙方將價格確定爲4.25萬元。雖然對價格很不滿意,但郭某還是陪同褚某的侄子來到山西,從紅女手中買了一個男嬰。郭某和褚某從此次交易中各獲利1000元。
郭某不僅從紅女的手中買孩子,而且也給她提供“貨源”。今年2月,一名未婚女青年在靜海某醫院生下一個男嬰。因爲是未婚生育,所以她的家人想把孩子給別人。郭某得知這個消息後,與女青年的家人取得聯繫,然後將該情況告訴紅女。紅女來到天津後,以1.5萬元的價格將孩子買走。郭某從中獲利500元,現該男嬰去向不明。日前,靜海縣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審理。庭審中,郭某的辯護人表示,她只是牽線搭橋。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郭某、褚某以出賣爲目的,販賣兒童,他們的行爲符合拐賣兒童罪的特徵。郭某拐賣兒童5人,應依法從重處罰。庭審中,二被告人均自願認罪。記者張家民通訊員高君賢董印莊郭家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