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網訊網上幫辦任亞如即時播報王先生是南開區水上翠湖溫泉花園的業主,他將房屋出租給公司辦公,因此更換了80A的電錶。9月初,小區進行電力改造更換電錶,王先生家的電錶也被換成了40A的家用電錶,由此引來了一些列問題。
9月初,天津城西供電局爲翠湖溫泉花園小區集體更換電錶,王先生說:“我家情況比較特殊,是辦公用電,只能使用80A的電錶。知道更換電錶後,我就和物業公司進行了溝通,要求和電力局協商後再更換,但最終沒人理睬,電錶還是被更換了。”
王先生告訴記者:“現在物業公司和電力局互相推脫責任,事情已經過去2個月,給我的生活和經濟上帶來巨大損失。由於租客無法正常辦公,屬於我單方違約,我需要支付5—6萬元的違約金。現在電力公司答應給我更換電錶,但是有8000元左右的費用,還要按商業用電收費,這對我來說是不公平的,我現在想知道這件事的責任到底在誰?由此產生的損失該怎麼辦?電力公司應該賠償我要支付的違約金和房租,大約6萬元左右。”
隨後,記者聯繫到了翠湖溫泉花園物業,負責人隋先生迴應:“更換電錶時,我們給施工隊說過,王先生家的電錶先留着,當時施工隊也同意了。但是,施工的時候他們卻一起給換了,說是不換電錶用不了電。”
之後,記者向城西供電局杜經理覈實了此事,杜經理迴應:“翠湖溫泉花園之前是物業代收電費,但是每次電費都收不上來,所以物業才轉給電力局負責,實行轉供電。電力局負責後,就要拆除總表,每戶業主家安裝新表,如果不安裝就無法用電。”
對於業主提出的沒有徵得業主同意就施工,杜經理表示:“我們已經提前一週貼出通知,也和物業溝通好了,通知一貼出就表示我們要開始施工,不可能挨家挨戶的溝通協調,這期間王先生並沒有和我們溝通過此事。我們不可能答應賠償,現在也沒有80A的電錶,只能爲他更換三相電錶,改成商業用電,費用大約5000元左右,裏面包括2000元電費。住宅改成商業用電本來就是不允許的,我們已經破格答應給他更換,他不同意也沒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