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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電記者從江蘇省南通市見義勇爲基金會獲悉,南通即將出臺《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爲人員辦法》,規定對見義勇爲負傷的人員,醫療機構和有關單位應當開闢“綠色通道”及時組織救治。
辦法向社會徵求意見階段於10月18日結束,目前已由南通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近期將正式實施。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正在實施見義勇爲的人員,應當予以援助和保護。醫療機構和有關單位對見義勇爲負傷人員應當開闢“綠色通道”及時組織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拖延救治。
辦法規定,見義勇爲負傷人員在救治期間的醫療費用,由加害人或責任人承擔;無加害人或責任人以及加害人或責任人逃逸或無力承擔的,由見義勇爲行爲地政府專項經費或見義勇爲基金支付。此外,對於無工作單位但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見義勇爲人員,當地有關部門應組織培訓並給予補貼,優先安排其就業。
2010年以來,南通全市受到各級表彰獎勵的見義勇爲人員達624人,發放獎金137.41萬元。該市見義勇爲基金規模由2009年底的1130.63萬元增長到現在的1.04億元,見義勇爲撫卹標準最高達到5萬元,獎勵標準最高達5000元。此次出臺辦法,就是爲了進一步鼓勵見義勇爲行爲,保障英雄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