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物業收費“一費制”在合肥市各區正在積極推行中,記者昨天在省物價局舉行的“物價局長諮詢接待日”上了解到,到今年年底,合肥市符合物業收費“一費制”施行條件的一千多物管小區,將有八成實現“一費制”。爲讓市民更好地瞭解物業收費“一費制”,各區還有專門的律師爲市民回答法律方面的疑惑。
2011年7月,合肥市物價局出臺了“關於印發《合肥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要求實行物業服務收費“一費制”,將共用電梯、照明等公共設施設備運行等收取的公共能耗費用納入物業綜合服務費中一併收取,不得再另行收取,物業費“一費制”後物業企業只能收取三種費用:住宅物業綜合服務費、小區車輛停放管理費、裝飾裝修垃圾清運費。
昨天,合肥一家物業公司到諮詢日現場詢問物價部門,小區前期合同沒到期,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按規定要徵求過半業主意見,方可實行一費制。但是在實際推行中,物業企業很難收集到業主意見怎麼辦?對此,市物價局迴應稱,合肥市今年有文件對此有進一步明確,即物業企業可書面徵求業主意見的方法。“物業企業可到當地居委會徵求建議,到住建部門登記後,在他們協助下公示,公示上應登出居委會和住建部門的電話,以證明公示方法合理合法。在規定公示期內徵求業主意見。如業主基本無異議,物業企業可帶着居委會和住建部門的證明,到物價部門申請辦理收費備案並申領《服務價格登記證》,實行‘一費制’”。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現在合肥市每個區,均由市148法律援助中心相對固定專業的律師提供法律服務,業主遇到法律方面的問題可諮詢他們。瑤海區已經將對口的律師聯繫方式公佈出來,方便業主諮詢。(本報記者邱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