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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同伴外出時,臨時起意偷走一輛摩托車,此後一直提心吊膽,最終在作案一年後投案自首。近日,經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孟慶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8000元。
2011年3月29日上午,家住山東省蒼山縣神山鎮某村的孟慶材,與朋友宋某一起騎一輛摩托車到羅莊區玩耍。二人騎車路過羅莊區羅莊辦事處一村時,看到一住戶院門口停放着一輛未上鎖的三輪摩托車。“咱騎走吧,正好一人一輛回去。”宋某提議後,孟慶材將該車騎走。當天,車主周某發現車被盜後報案。經覈實,被盜車輛價值5300元。幾天後,宋某被抓獲,所盜車輛被追回。今年3月8日,僥倖逃脫後一直提心吊膽的孟慶材選擇了投案自首。9月24日,孟慶材被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後,鑑於其具有投案自首情節,依法對其從輕作出判決。(趙雲昌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