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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長成員之間要溝通協商好,避免出現“一個管,一個放”的現象
我家女兒四歲,我和老公開始培養她“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穿衣穿鞋、洗臉刷牙這些還好說,到內衣襪子自己洗時,犯難了。頭兩次的興致一過,小丫就開始耍賴了。正好趕上我媽來家裏給我們送東西,看到我們讓孩子自己洗襪子,一下子就火了:當年我帶你們姐弟四個都沒讓你們這麼小就幹活!你倒好,大人翹着腿看電視吃零食讓個孩子去洗衣服?懶成你們什麼樣了!丫丫,你起開,姥姥給你洗!
洗襪子計劃,由此泡湯。
二、既然規定了,就要持之以恆的遵守
“家規”定下了,對於家長也是個約束,做家長的不能因爲某些原因輕易就放棄。我們經常見到逛商場的時候,家長不給寶寶買某樣玩具,寶寶哇哇大哭的情景。這種情況下很多家長往往出於“面子”考慮,爲了急於擺脫尷尬局面,屈服於寶寶的哭鬧之下。這很容易就讓寶寶形成“原來這樣就可以得到”的認識。大人再要重新樹立威信,就難上加難了。
三、最重要的一點,身教永遠大於言教
“家規”中的內容,做家長的也要嚴格執行。比如尊老愛幼,我們在教育寶寶尊敬師長的同時,也要注意自己對待老人的態度。不但對自己家人,對待陌生的老人更要彬彬有禮,禮讓有加;再比如教育寶寶愛護眼睛,少看電視少玩遊戲,大人也要做到不熬夜,上網有節制。一句話,言教不如身教,家長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是否影響到寶寶對事物的認識。楊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