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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讀者郭先生在星美影城中山門店辦理了一張VIP會員卡,不想該影城今年9月突然停業,他希望影城退還其卡內餘額209元,但是影城表示不能退款,只能持此卡到星美天津灣店消費。他不能接受這個方案,只要求退錢。
記者聯繫了星美中山門店的曹經理。他說中山門店停業是由於所在大廈停止供電,停業當天凌晨5、6點鐘才接到通知,因此影城沒有時間做任何準備工作,目前還有大量機器設備留在店中。“我們給顧客提供瞭解決辦法,就是到天津灣店觀影。這是爲顧客着想。兩家店距離並不遠。”他說。但是郭先生表示之所以購買中山門店的會員卡因爲那裏離家近,而天津灣店較遠,不方便前往,只要求退錢。曹經理稱無法退款。“我們的機器都還在中山門店呢,無法辦退款。”既然中山門店與天津灣店同屬一個集團,爲什麼不能在天津灣店退呢?“雖然同一個集團,但是各自財務獨立,所以沒法在天津灣店辦理中山門店的退款。”曹經理說。既然財務獨立,爲什麼在中山門店花錢買的卡可以在天津灣店消費呢?對此他的解釋是:“顧客持中山門店的卡到天津灣店是換成那裏的卡再消費。”可錢是交給了中山門店啊?“是掛賬。”他說。退款不可以掛賬嗎?曹經理表示退款不能如此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並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星美中山門店已經不能提供觀影服務,郭先生要求退款合情合法。曹經理否認中山門店不能提供觀影服務,反覆強調這只是“暫時的”情況,但記者追問何時能恢復營業時,他無法提供具體時間。記者問:“這個‘暫時’如果變成‘永久’,能不能給郭先生退款?”曹經理表示如果最後定下來中山門店不再營業,可以退款。他堅稱讓中山門店的會員持卡到天津灣店消費的解決辦法是“合理的”,因爲“大多數人都接受了”,郭先生的要求是個別的。但在電話採訪中,他曾提到:“影城(中山門店)停業我們損失很大,還有這麼多這樣的投訴。”
記者聯繫了對星美中山門店有工商行政管理權的河東區工商局大橋道工商所,該所工作人員表示現在星美中山門店無法提供觀影服務,如果購買會員卡的顧客不接受中山門店提供的轉到星美天津灣店觀影的解決方案,該店就應該退款給顧客。
上週末,郭先生打來電話說,在河東工商局大橋道工商所的調解下,他接受了不退錢、改到星美天津灣店觀影消費的解決辦法。其實他非常不情願,但是“工商所的同志實在太熱情了,我不忍心再麻煩他們”。
“雖然天津灣店離中山門店不遠,但是從我家到那裏沒有公交車,去一趟很麻煩,所以我就想退錢。但是據大橋道工商所的同志說,星美中山門店的負責人一直不露面,能找着的人堅持說他們和天津灣店的財務獨立,轉卡可以,退錢不行。爲了這209塊錢,我也耗不起了。”他無奈地說。本報記者 耿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