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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雲)黃浦區檢察院和黃浦區公安分局近期簽訂協議,向公安派出所派駐社區檢察室,對基層刑事執法開展零距離監督。自兩年前黃浦區檢察院在半淞園和外灘兩個地區派駐社區檢察室後,檢察官走訪轄區內6個派出所,通過巡檢查閱臺賬,抽查案件,先後就監外執行犯罪脫管漏管情況、社區矯正人員監管矯正措施落實情況、公安派出所刑事執法活動中書證物證合法性、公安派出所刑事訊問和詢問合法性等開展專項檢察,及時發現司法、行政執法環節上存在的普遍性問題,提出檢察意見和建議,消滅辦案中的風險點,規範辦案流程。
雙方日前簽訂的《關於派駐檢察室對轄區公安派出所開展刑事執法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就監督範圍、組織架構、監督方式、監督配合等8個方面作出規定。如規定派駐檢察室檢察人員每週至少一次入所巡查,每月抽查3-5件在辦或已辦結的刑事案件,通過接受控告申訴、檢查工作臺賬、調查覈實等方式對公安派出所刑事立案活動開展監督並加強對人身強制措施合法性和搜查、扣押、凍結等財產性偵查措施適用的監督。
此外,公檢兩家機關還將加強信息通報,建立重大事件適時介入制度和探索輕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聯合會診重大複雜案件,合力化解基層糾紛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