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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負責礦產資源保護開發利用的職務之便,大搞權錢交易。然而,得意忘形之後,得到的不是榮華富貴,而是避之不及、不寒而慄的結局。11月13日下午,經浙江省海鹽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該縣國土資源局原副局長賴順銀因受賄112萬餘元被海鹽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
網上曬貼、羣衆舉報成破案關鍵
“浙江海鹽多家石料廠突破政令限制,私自超量大規模開採山體,原來山清水秀的地方,在短短數年的時間裏,已經被衆多石料廠開山採石毀得差不多了,如今山體已經是千瘡百孔。幾家採石廠爲了獲取鉅額利潤,都存在嚴重的超量開採,這種行爲已經成爲了業界公開的祕密……”2011年,一篇名爲《浙江海鹽石料廠上演現實版“瘋狂的石頭”》一文出現在了互聯網上。短短几天,該帖迅速走紅,被國內衆多知名網站、論壇轉載,近萬名網友跟帖,並紛紛質疑當地有關部門的不作爲,縱容石料廠毀壞山林。
2010年至2012年間,浙江省海鹽縣檢察院先後多次受到羣衆舉報,均不約而同地反映了縣國土局副局長賴順銀和地質礦產科副科長姜家平的有關經濟問題。如果舉報屬實,這將是海鹽國土局發生的一宗經濟犯罪窩案。對此,縣檢察院反貪局立即展開了相關調查取證工作。
今年7月上旬,海鹽縣檢察院在調查該縣國土資源局地質礦產科科長邰林森受賄案中發現該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賴順銀受賄一案的重大線索,並於今年7月中旬正式展開立案調查。經查,2004年至2011年,賴順銀在擔任海鹽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期間,利用其負責全縣礦產資源保護開發利用的職務便利,收受多名礦山企業老闆所送的賄賂款上百萬元,併爲礦山企業謀利。
老家買房、購買汽車成斂財之道
2009年上半年,賴順銀打算在金華市婺城區購買一套商品房給父母親住,房子價格約18萬元。買房前,賴順銀“無意”中向某港口公司副總經理郭某(化名)“透露”了自己準備在金華買房的事。郭某知道這件事後,立刻把信息帶給了公司董事長穆某某(化名)。
“聽說你金華老家的房子要搬到下面建新房,經濟上你有啥困難嗎,要麼我贊助你10萬元。”穆某某在知道消息後,第一時間打電話給了賴順銀。賴順銀沒有回絕穆某某的好意。
三四天後,穆某某在約定地點給了賴順銀90000元人民幣,賴順銀則“心安理得”地收下了穆某某這90000元的“買房贊助款”。
2009年下半年,賴順銀打算給自己買一輛轎車,總共需20萬費用。“我想買個車。”辦公室裏,賴順銀再次透露給了郭某這個信息,並通過郭某傳遞給了穆某某。果然沒幾天,穆某某就把一隻裝有20萬元人民幣的塑料袋給了賴順銀,賴順銀則不客氣地收下了20萬的“購車贊助款”。
“因爲我是縣國土資源局分管礦山的副局長,港口公司老闆穆某某各方面需要得到我的支持,如在辦理採礦權許可證、平時的監管等,所以他送我錢同我搞好關係,在工作中取得我的支持。”賴順銀說。
除此之外,賴順銀總是有意無意向老闆們提到自己有想法投資妹妹所在的集團,女兒考上了重點高中,而每次“提醒”之後,老闆們總會積極主動地送上自己的“一點心意”。
收人錢財,自然得替人辦事。作爲分管地址礦產的副局長賴順銀,則在企業辦理採礦權許可證、平時的監管工作以及整治性開採及邊坡治理方面等方面給予郭某等人關照。據某港口公司董事長穆某某和副總經理郭某介紹,他們的企業自在海鹽開展經營以來,超量開採並獲取鉅額利潤,但作爲主管礦產資源的賴順銀和姜家平卻在監管工作中有意無意給予方便。
糖衣炮彈、心態失衡鑄成“千古恨”
“住得一般,穿得一般,吃得一般,平時沒什麼不良嗜好……”這是賴順銀的同事對他的評價,可就是這麼簡單、低調的一個人,卻成了海鹽國土資源局裏最大的“蛀蟲”。
落網後,賴順銀在他的《我的認識》一文中這樣寫道,“開始工作的時候,我從事農業農村工作,打交道的都是樸實勤勞的農村幹部和農民朋友,看到的人都是爲了生活而忙碌。”然後,黨賴順銀成爲一名手握實權的國土局分管礦產的副鄉科級黨員幹部,賴順銀的心態漸漸失衡。“到了國土局後,特別是分管礦山企業後,打交道的是花花綠綠的企業老闆和股東,看到的是爲錢財而忙碌奔走的人,花天酒地,一擲千金,和他們交朋友逐漸迷失了自我。跟他們在一起彷彿覺得自己也是老闆,甚至是老闆的老闆。特別當老闆有求於你的時候,自己想的他們會爲你辦到,你沒想到的他們都會爲你想到,自己的心裏得到了很大的滿足……”
賴順銀最終沒能耐住寂寞,倒在了老闆們的“糖衣炮彈”下,卻也鑄成了“千古恨”。
2004至2011年間,賴順銀在擔任海鹽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期間,利用其分管地質礦產等工作的職務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112萬餘元,併爲他人謀利。法院經審理後最終認爲,檢察機關指控罪名成立,賴順銀因受賄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
“我夢想着這瘋狂的石頭,浮雲的浮塵,終有一天能迴歸於往日的山清水秀,鳥語花香……” 《浙江海鹽石料廠上演現實版“瘋狂的石頭”》一文的最後這樣寫道。(範躍紅朱冰)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