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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11月7日,小周在合瓦路一家超市購買了兩盒『黃金酒』,送到長輩家。沒想到,第二天,對方說他送的酒已經過期。面紅耳赤的小周帶著酒到超市討要說法。超市辯稱,由於工作人員誤認為保健酒與普通白酒一樣是越陳越香,忽視了對該酒保質期的檢查所致。
市消協指出,根據《消法》,雖然該酒未對消費者造成人身傷害,但消費者仍可要求商家支付一定的賠償金。
『保健酒雖是以白酒為基酒,但加入了一些中藥成分,過了保質期後,這些中藥成分會出現變化而導致保健酒減少或失去保健功效。』合肥市消協提醒消費者,在選購保健酒時一定要查看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同時不要以保存白酒的習慣長時間存放保健酒。
昨日,記者實地走訪多家超市賣場發現,保健酒的保質期多在24個月或60個月,不僅保質期長短不等,且部分品牌根本未明確標注保質期時限。混放在白酒銷售專櫃裡的保健酒,消費者稍不留意,極易誤以為保健酒同白酒一樣,也是越陳越香。
(本報記者徐穎奇/文何姍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