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長沙11月19日電(記者陳文廣)沒有任何手續,擅自在自家雜屋內開採小煤礦。近日,湖南漣源市法院開庭審理了這一非法採煤案件,吳某犯非法採礦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3萬元。
據介紹,2005年2月,吳某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在自家雜屋內開採了一個小煤礦。之後,同村其他幾人加入並負責煤礦的一些管理工作,同年6月,該煤礦開始出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