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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王女士花1.2萬元買的三星電視機,使用2年後屏顯出現故障。她找到三星維修部,對方稱短期內沒貨,可折價7000多元購買新電視。王女士困惑之下,撥打本報熱線電話投訴。本報經協調,三星維修部承諾將上報總公司,爭取按1.2萬元的原購價更換一臺新機。
據王女士介紹,這臺三星電視機的型號是LA46B650T1F,是當時三星電視機的頂級產品。“售貨員說一分錢一分貨,要我放心使用,質量肯定可靠。沒想到,才2年多就出現花屏,無法觀看。”王女士說,她找到三星電視特約維修部,對方檢查後說顯像管壞了,按規定,顯管的保質期是3年。但現在他們沒有貨,如果更換要打報告,短期肯定換不了。“她說我已經用了2年多,儘管三星公司已經不再出產,但現在可以折價7000元,建議我換一臺新的電視。如果價格高於折舊價,我可以補齊差價後購買。”對於這個答覆,王女士感到不滿:“是三星電視機有質量問題,才導致這臺電視無法使用,所有損失,理應由三星公司承擔。我認爲,三星公司或是給我更換一臺新機,或是按原購買價格給我換新機。”
記者與三星公司維修部取得聯繫,接待人員洪女士表示,“短時間內新的顯管肯定沒有。按照規定,我們3個月內給她修好就可以了,但是用戶通常都不會同意,所以我們提出了折舊換新方案。”洪女士承認顯管故障是本身質量問題,她稱既然王女士提出意見,她將給公司總部打報告,要求按1.2萬元的原始購機價更換一臺新機。對於該處理結果,王女士表示認可。本報記者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