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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報訊【記者朱丹】昨天市教委下發了《天津市大學生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實施活動實施方案》,全市高校每年組織若干支實踐團隊深入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實踐活動,對接收大學生開展實踐活動的企業,授予“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活動服務基地”,按市人力社保局制定的政策,享受天津市創業實訓基地的相關補貼和政策。學校要與企業簽訂實踐活動協議書,同時爲參與實踐活動的學生投保人身意外險。
以研究生爲主,結合科技型中小企業科研需求,開展科研創新。以本科生爲主,挖掘、總結企業創新文化、創新亮點。以高職生爲主,爲企業用工實現超前對接。每年市教委、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都將開展此項實踐活動的評選表彰,並設立組織獎、創新獎、優秀指導教師獎等獎項。同時對積極參與實踐活動的學生、教師以及高校、企業予以獎勵。對於參與實踐活動的學生,經學校與企業認定,能較好完成實踐內容的,將頒發創新創業實踐活動證書。推薦優秀實踐成果參加“挑戰杯”天津市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挑戰杯”天津市大學生創業計劃大賽、天津市文化創意大賽,同時遴選優秀學生參加“大學生創新國際論壇”。
各高校要高度重視實踐活動,學校要與企業簽訂實踐活動協議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明確職責,充分考慮學生在實踐中的安全防護及權益保障,協商安排好學生在實踐期間的就餐、住宿、出行等生活問題,同時爲參與實踐活動的學生投保人身意外險。各實踐團隊參與實踐活動累計時間3至6個月,實踐活動結束後,企業要對實踐學生給出書面鑑定,學校要將學生在企業的實踐表現記入學生檔案。要與評獎評優結合,要根據各校實際情況計入實踐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