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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昨日,記者從合肥市民政局獲悉,《合肥市城市社區配套設施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正式出爐,按規定,今後,新建小區必須同步建設社區服務中心,若社區太小不適宜建設,開發商則要繳納相應的補償金。現有社區類未達標的,也要在2015年前按照標準進行補充建設。
《規劃》明確,現有的社區要在2015年前對街道、社區的配套設施進行摸底排查,並根據一定的標準進行補充建設。不同的社區類型,也有相應的標準。如產業園區型的社區,可參照蘇州工業園區配置模式打造“綜合便利中心”,具體來說,綜合便利中心按照800-1000米,不超過15分鐘步程的服務半徑設置;每處便利中心的用地爲45畝左右,建築總面積爲15000-18000平方米;其中,公園綠地的用地面積爲20畝左右。
此外,新建小區的社區用房必須與開發建設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發展,必須要按每100戶不少於30平米的標準進行集中配套(不包括室外活動場地)社區管理服務中心。
社區服務中心應該建於小區中心或交通便利位置,對於中小型封閉式管理小區,應建於小區周邊,以方便同一社區其他小區居民辦事。若是社區規模較小不宜單獨設立社區中心的住宅區,按照規定,由開發商按照應配面積和小區建設成本價一次性向民政部門繳納補償金,合肥市民政局設立財政專戶,作爲在全市範圍內進行統籌規劃安排社區工作和活動用房的建設費用。 (卜樂亞本報記者李後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