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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報11月18日,浙江奧康鞋業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了來自歐盟高等法院的判決書。歐盟高等法院作出最終裁定,認爲歐盟初級法院在審理奧康抗辯歐盟反傾銷案件中,個別法律條款適用不當,欠缺公正,判定奧康勝訴。這也是中國最大的民營製鞋企業——浙江奧康鞋業股份有限公司贏得的抗辯歐盟反傾銷的最終勝利。
對外經貿大學副教授龔紅柳用“錦上添花”來形容歐盟高等法院的最終裁定。如果說此前中國政府將歐盟訴諸世貿組織是在國際平臺上解決問題,那麼,奧康在歐盟內部提起的訴訟就是在“主動”尋求司法救濟。
1995年至2005年,歐盟曾對中國出口皮鞋實施長達十年的配額限制。2005年7月7日,歐盟委員會對我國部分皮鞋實施反傾銷立案調查。次年10月7日,歐盟正式啓動對原產於中國的皮鞋實施徵收爲期兩年的16.5%的反傾銷稅。
2006年10月23日,奧康集團正式向歐盟初級法院提起訴訟。2010年4月,歐盟初級法院宣佈中國鞋企一審敗訴。2010年2月4日,中國把歐盟對華皮鞋反傾銷案訴諸世貿組織。2010年5月18日,世貿組織正式設立專家組,以調查並裁決歐盟反傾銷基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以及歐盟對華皮鞋採取的反傾銷措施是否違反國際貿易規則。
“初審敗訴後律師告知我們,如果不服判決,可以上訴到歐盟高等法院。奧康還是希望去爭取,既然邁出了第一步,如果還有機會,就要走到底。”奧康公司企業文化中心宣傳部經理王海龍說。
2011年10月28日,世貿組織的專家組報告裁定,歐盟反傾銷主管機關在對華皮鞋反傾銷原審調查中適用該條款是錯誤的。2012年11月15日,歐盟高等法院支持了奧康的訴訟請求,最終裁定歐盟初級法院的判決無效。
按照判決,歐盟委員會將賠償奧康訴訟費合人民幣500餘萬元。另外,與奧康有貿易關係的進出口商可從歐盟有關方面獲得退回6年來被徵收的反傾銷稅。
“這將爲今後的類似案件提供判例參考。”龔紅柳說。 (李麗陳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