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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陳煒華記者郭劍烽)一夜之間,小區內17輛轎車被人用利器劃傷,經查居然是該小區居民毋某所爲。雖然他自首並賠償了受害人損失,但由於犯罪情節嚴重,仍因犯尋釁滋事罪被楊浦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今年4月20日清晨,楊浦區控江路上一小區的居民們發現,小區內不少轎車都被利器劃出長長的痕跡。經統計,“不幸中招”的小轎車多達17輛。車主們非常氣憤,立即報警。
警方調取事發當晚的錄像,發現4月20日0時後有一男子實施劃車行爲後進入該小區8號樓,於是對8號樓的居民進行走訪調查,發現住在該樓602室的毋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當日14時,毋某接警方電話後到派出所自首並如實交代了犯罪事實。原來4月19日晚,他外出聚會,由於心情不好醉酒,回到租住小區後,便用隨身攜帶的鑰匙將小區沿路停放車輛一一劃過。經鑑定,毋某酒後劃車的行爲,造成他人1.5萬餘元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