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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11月20日對重慶彭水縣大學生村官任建宇被勞教“申訴”案作出宣判,認爲任建宇的起訴超過法定起訴期限,因此裁定駁回其起訴。宣判前一日,重慶市勞教委以處理不當爲由撤銷了對任建宇的勞動教養決定,任建宇已解除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法院對重慶市勞教委的自行糾錯行爲表示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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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大學生“村官”轉發微博被勞教案擇期宣判
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10日公開開庭審理重慶彭水大學生“村官”任建宇轉發微博被勞教申訴案。還在接受勞教的任建宇參加庭審,經過一天的庭審,合議庭決定擇期宣判。
媒體消息稱,任建宇2009年7月畢業於重慶文理學院,當年獲重慶市選派到彭水縣鬱山鎮擔任大學生“村官”,後被錄用爲公務員。2011年9月,任建宇被處勞教兩年。勞教書指他從2011年4月至8月多次發表“負面言論和信息”,但任建宇表示,自己被認定違法的100多條微博信息,主要是轉發別人的微博。
2012年8月15日,任建宇由其父任世六代理,向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重慶市勞教委作出的《勞動教養決定書》,或確認該決定無效。
10日,該申訴案件公開審理。庭審時間從當日9時許至17時許,包括媒體記者在內約數十人旁聽。17時,審判長宣佈,因案情重大,案件在程序、實體等問題上都需要進一步覈實,合議庭決定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