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西湖大道女屍案昨開庭,男子假釋期間來杭搶劫殺人
作案後還佯裝與死者是情侶
兇手當庭表示如判死刑將捐器官贖罪
“把她摁在綠化帶的長凳上後,我扒下了她的裙子,這麼做就是爲了防止對方逃跑,沒有其他目的……”1990年出生的陳千千,昨天上午在法庭上的陳述顯得很平靜。
3個多月前,一位遛狗的大媽在西湖大道與定安路交叉口的綠化帶裏,看到一具下半身幾乎赤祼的女屍,周邊到處是血跡……
現場位於杭城鬧市區,離杭州市公安局不遠,被害的是個在KTV上班的年輕女孩(1989年出生,湖北黃石人),而且又傳女孩被人姦殺,案件震驚杭城。還好,杭州警方48小時內就破了案,在上海金山將潛逃的陳千千抓獲。
在昨日的法庭上,檢察官指控陳千千涉嫌搶劫罪,並建議法庭判處陳千千死刑。
用光身上僅有的800元臨時起意搶劫
陳千千來自江蘇邳州,只讀過小學,雖然年紀輕輕,但已經有過兩次打架前科。
2008年,他和幾名同夥在老家的一個學校門前打架,把對方打成了重傷。還有一次,他在上廁所時,看另外一個人不太順眼,就揮拳打了過去,把對方打傷了。2008年9月,陳千千被判刑四年。
今年7月下旬,陳千千來杭州時,剛剛假釋不久(假釋考驗期至2012年9月4日,假釋是指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
“來杭州時,我只帶了800塊錢。”陳千千在法庭上說,他大致在7月17日到杭州,上網、住宿、吃飯,錢很快就用完了。7月23日傍晚,從網吧出來後,陳千千到西湖轉了一圈。等走到西湖大道和定安路交叉路口時,又累又餓的他,突然產生了搶劫的想法。
“刀是我隨身帶的,夏天用來切水果。”陳千千說,當時已近晚上10點了,他光着上身,坐在路邊綠化帶的長凳上,一開始他沒有明確的搶劫目標,他想下手的對象是獨自行走的路人。
搶劫殺人後還佯裝與死者是情侶
晚上10點左右,陳千千感覺有個獨行的人從他身邊走過,就一下衝了上去,左手用他的上衣捂住對方的嘴,然後把對方摁倒在長凳上。
“一開始我並不知道對方(被害人)是男是女。”陳千千回憶說,當時天很黑,路燈也不亮,他把對方按倒在長凳上後,才發現是個女孩。他左手用衣服捂住女孩的嘴,右手用摺疊刀抵住女孩的脖子。女孩穿着吊帶裙,期間陳千千還把對方的衣服扒下,目的是絆住女孩的腿,讓她跑不了。
讓陳千千沒想到的是,女孩掙扎得很厲害,陳千千順手捅了女孩兩刀,但女孩還是拼命掙扎,於是他惡狠狠地往女孩脖子上抹了一刀。
陳千千說,當時雖然已經夜深了,但是身邊還是不斷地有行人走過,其中不少是情侶。於是,他也趴在女孩身上,讓路人以爲他們是情侶。
直到沒人後,他才割斷女孩挎包帶,拿着包光着膀子逃跑。中途過天橋時,他把作案用的摺疊刀扔在綠化帶裏。來到一處街道拐角處後,他從死者的包裏翻出1900餘元現金,隨後將包遺棄。
現場兇手落下的血跡成爲破案關鍵
陳千千說,搶到錢後,他中途買過一件衣服,然後在江城路附近的旅館,用身份證開了一個房間。打開電腦後,他看到時間是晚上11點剛過,但旅館電腦沒有安裝他喜歡玩的遊戲,呆了不到一個小時,他就退了房。
隨後,陳千千到城站準備坐火車去上海,但沒買到票。在城站正好碰上拉客去上海的黑車,於是坐着黑車連夜逃往上海。
在江城路住旅館前,陳千千到附近的便利店裏買了水和創口貼,因爲在搶劫殺人過程中,他的右手大拇指內側受傷了。
正是由於陳千千受傷,在搶劫殺人現場留下血跡,警方通過DNA比對,很快鎖定兇手就是他,並追蹤陳千千到上海,於7月25日晚將其抓獲歸案。
屍檢結果顯示,正是陳千千割的那一刀,導致被害人左側頸內靜脈破裂致急性大失血死亡。
兇手承諾死刑後
捐獻全身器官贖罪
法庭上,檢察官出示了包括陳千千本人的供述及辯解,以及現場勘查及屍檢和DNA鑑定,還有監控錄像等視聽資料。
陳千千對檢察官所有指控均未提出異議。在量刑建議裏,檢察官認爲,陳千千在假釋期間犯罪,手段極其殘忍,人身危險和社會危害性極大,而且搶劫殺人自古以來就是重罪,檢察官建議法庭判處陳千千死刑立即執行。
對於檢察官的量刑建議,陳千千也沒有辯解,不過在最後陳述時,表情一直平靜的陳千千,突然來了個近90度的鞠躬,並表示自己如果有機會重新做人,將努力賺錢賠償被害人家屬,如果沒機會(重新做人),將捐出全身器官以贖罪。
法律援助律師則希望法庭考慮陳千千年輕,而且在落網後及法庭上都如實供述,且認罪態度好,對陳千千從輕或減輕處罰。
死者家屬還當庭提出73萬餘元的附帶民事索賠,陳千千表示,現在自己無力賠償。記者注意到,昨日庭審自始至終,陳千千沒有一位家人到場旁聽。
法庭審理後,審判長表示擇日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