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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利用銷售彩票的便利條件,多次爲自己購買彩票卻不付款,給“體彩中心”造成經濟損失達71萬餘元。鑑於該男子有自首情節且主動退還部分贓款,日前,南開區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10萬元。
1999年11月,李某與本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簽訂“代理傳統型電腦體育彩票銷售點”合同書,經營起一體育彩票銷售點。2000年8月至2005年2月,李某與本市無業男子薄某“君子協議”,由薄某負責該銷售點的彩票銷售、上傳銷售彩票的數據,以及將所售彩票款存入指定銀行賬戶等工作。其間,薄某利用銷售彩票的便利條件,多次爲自己購買彩票不付款。後其雖補交了部分欠款,但仍給“體彩中心”造成經濟損失達71萬餘元。經被害單位“體彩中心”舉報,薄某被抓獲歸案,在被檢察機關取保候審期間,薄某逃逸。2011年11月25日,潛逃多年的薄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所犯的罪行。案件審理過程中,薄某主動退贓30萬元。(記者孫啓明通訊員南宣)